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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財局敦促執業會計師、會計師事務所和執業法團於2022年12月15日或之前提交續期申請
2022年12月8日

雖然會財局分別已於 2022 年 11 月 23 日和 12 月 2 日向所有執業會計師、會計師事務所和執業法團(統稱為「執業單位」)發出了第一及第二次信函,提醒他們提交2023 年的註冊續期申請,但有些執業單位仍未回應。 

鑑於續期的重要性,會財局現再三提醒及敦促有意在2022年12月31日之後繼續執業的執業單位,需在法定截止日期 2022 12 15 或之前,就其執業證書、會計師事務所或執業法團的註冊,向本局提交續期申請。有關的要求和程序已上載至會財局網站

自 2022 年 10 月 1 日起,會財局負責為執業證書和執業單位的註冊續期。所有現行執業證書和執業單位的註冊將於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期滿失效。

根據《會計及財務匯報局條例》,會財局將不會接納2022 12 15 後所提交的續期申請。續期申請在截止日期後並沒有寛限期。

如會財局在 2022 年 12 月 15 日仍未收到執業單位的續期申請,則其名稱將在其現行證書或註冊於 2022年12 月 31 日期滿失效後,從相關的執業會計師、會計師事務所或執業法團註冊紀錄冊中刪除。

根據《會計及財務匯報局條例》第 20AAZZL、20AAZN、20AAZZO 及 20AAZZR 條,任何人士沒有在法定截止日期前,就其執業證書或會計師事務所/執業法團註冊申請續期,而於2022 年 12 月 31 日後繼續執業,均屬違法。這包括受委任為《公司條例》(第622章)所指的公司的核數師,或為任何其他條例的目的受委任為帳目的核數師,或以該核數師身份提供服務(「法定審計」),不論是否獲得報酬。根據《會計及財務匯報局條例》第 20AAZZM 條,任何人士如非執業會計師而簽署審計報告,亦屬違法。

執業會計師、會計師事務所和執業法團註冊紀錄冊可於會財局網站的「搜索核數師」下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