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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匯局完成一宗有關核數師沒有取得必要證據以得出聯營公司沒有減值結論的調查
2021年12月14日

​財匯局採納了一份調查報告。調查發現一家上市實體的核數師沒有就上市實體所投資的聯營公司(該投資)減值評估取得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該投資包含在上市實體截至 20181231日止年度的綜合財務報表(2018年財務報表)中。

根據經修訂的財務匯報局條例的過渡性條文,由於相關審計於2019年10月1日前完成,調查報告已轉介至香港會計師公會,以確定是否需要採取紀律處分。為了避免影響任何相關的紀律處分程序,故此相關人士之名稱暫不會公開。

財匯局在2019年5月接獲投訴後,於2019年12月展開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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