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局

协议声明及谅解备忘录

 

《监督安排协议声明》

为使财务汇报局有效地履行作为香港独立核数师监管机构的法定职能,财务汇报局与香港会计师公会于2019年签订《监督安排协议声明》。

《修订监督安排协议声明》

财汇局与香港会计师公会于2022年8月16日签署《修订监督安排协议声明》​,当中涵盖在会计专业规管制度于2022年10月1日生效后,会计及财务汇报局就监督公会履行法定职能方面的更广泛责任。
监督安排协议声明
修订监督安排协议声明

谅解备忘录

会计及财务汇报局相信,金融市场的全球化和跨境投资活动的增加需要监管机构之间更多的合作和相互依赖。多年来,会计及财务汇报局一直通过签署谅解备忘录促进与香港,中国内地和海外监管机构的有效合作,以加强对投资者的保障。本局与下列监管机构及专业团体签订了谅解备忘录:

相关文件
香港金融管理局 (2023)
香港警务处 (2022)
廉政公署 (2021)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2021)
香港会计师公会 (2021)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2021)
香港会计师公会 (2008)
香港金融管理局 (2007)
保险业监管局 (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