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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财局谴责富睿玛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及致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未能适时归档审计文件而存在广泛及系统性缺失,分别处以罚款港币140万元及232万元
2026年3月3日

会财局分别对两间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富睿玛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前称中审众环(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玛泽)及致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致同)就多番违反有关审计准则60天内完成档案归档的规定,以及其质素监控和质素管理制度存在缺失,对其作出处分。

会财局公开谴责玛泽及致同,对玛泽处以罚款港币 1,400,000 元及命令玛泽缴付会财局的调查费用及开支,及对致同处以罚款港币 2,320,000 元及命令致同缴付会财局的调查费用及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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