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會財局認為一間上市實體可能觸犯有關不遵從事宜,即上市實體的財務報告沒有遵從有關規定,會財局可展開查訊。

 

查訊程序有助識別並糾正上市實體財務報告中潛在不遵從財務匯報規定的事宜,保障投資者及其他持份者免受誤導。
 

查訊程序

下圖展示整體查訊程序:

會財局評估來自不同來源有關潛在不遵從事宜的資料,確定是否根據《會財局條例》展開查訊。如證據符合相關門檻,即展開查訊。

查訊過程中,查訊機構可行使《會財局條例》下的查訊權力,包括要求指明人士提交相關紀錄及文件,並提供資料和解釋。

查訊完成後,查訊機構會擬備一份書面查訊報告。如會財局認為發布或以其他方式披露該查訊報告將對在報告內被點名人士造成不利影響,查訊機構須先給予該人士合理機會陳詞,始可由會財局採納該查訊報告。

會財局可在考慮查訊報告後,採取以下行動之一:

 

  • 結案且不予採取進⼀步⾏動;
  • 在一段會財局認為合適的期間內暫停查訊;
  • 按照《會財局條例》第4部第4分部促使消除不遵從事宜;或
  • 按照《會財局條例》採取會財局認為適當的其他跟進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