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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財局就林建才公然漠視兩項有關查察兩執業單位的法定要求,暫時吊銷其註冊兩年,並罰款港幣30萬元

林先生的不合作行為,阻礙了會財局對其兩個執業單位進行查察,繼而損害了會財局於監督及維護審計質素的職能。   會財局查察部於 2023 年 3 月 10 日發出兩項法定要求( 該些要求 ),指令林先生於 2023 年 3 月 31 日或之前提供與其兩個執業單位(睿進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睿進事務所 ) 1 及林建才會計師事務所( 林建才事務所 ) 2 )相關的資料及文件( 所需文件 ) 3 。 ... 林先生的不合作行為,實屬非常嚴重事宜,因其行為妨礙了會財局行使對林先生兩個執業 單位進行查察的職能,繼而損害了會財局於監督及維護審計質素之能力。   為反映林先生兩項失當行為的嚴重性,會財局對林先生施加以下處分:(i) 公開譴責; (ii) 罰款港幣 30 萬元 4 ;(iii) 暫時吊銷林先生於公會的註冊兩年;(iv) 取消林先生的執業 證書;(v) 命令林先生兩年內不獲發執業證書;及 (vi) 繳付會財局港幣 50,214 元調查費用及開支的命令。   ... 本局藉此提醒會計業界恪守法規及予以合作,配合會財局履行其維持審計質素及保障公眾利益的職責,並在獨立監管制度下提升公眾對會計專業質素的信心。」  

致辭與簡報

致辭與簡報 行政總裁賴翠碧女士於香港上市公司商會 x 香港投資者關係協會2026年投資者日致辭 2026年5月27日 行政總裁賴翠碧女士於香港華人會計師公會「提升審計質素:優化查察與監管期望」研討會致辭 2026年5月22日 審計費用不足市值0.03% 會財局:壓價恐侵蝕市場信心 2026年5月21日 主席 及 行政總裁 評論文章: 審計一旦失守 金融體系遭殃 2026年4月30日 會財局主席孫德基博士在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 2026-27年度預算的致辭 2026年3月2日 主席孫德基博士於職業訓練局「會計論壇 2026」開幕致辭 2026年1月30日

新聞公報

新聞公報 會財局譴責陳國強及中信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干犯會計師失當行為,並處以罰款合共港幣10萬元 2024年3月12日 會財局歡迎二零二四至二五年度《財政預算案》 2024年2月28日 跨機構督導小組優化官方可持續金融網站 2024年2月21日 會財局歡迎及支持政府就《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建議進行諮詢 2024年2月5日 會財局強調持續專業進修對確保審計質素及管理人才的重要性 2024年1月8日 2023年度審計的《審計焦點》 2023年12月22日

財務匯報局歡迎政府在 2019 - 2020 年財政預算案中宣布 為財務匯報局注入 4 億港元種子資金

財務匯報局亦獲賦予權力監察香港會計師公會履行對上市實體核數師的註冊、專業道德、審計及核證準則和專業進修規定的職能。   財務匯報局主席黃天祐博士表示:「本局作為香港獨立核數師監管機構的使命得到政府的肯定,實在令我們感到鼓舞。 ... 種子資金亦可促進條例盡快生效,長遠而言可提高企業匯報的質素及加強香港的投資者保障。」   當條例正式生效, 財務匯報局將具備成為獨立審計監管機構國際論壇成員的資格。這論壇的角色是促進其世界各地的成員分享他們的監管經驗和查察結果,以達至提升全球審計質素的目的。這可進一步鞏固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競爭力。

財務匯報局歡迎 2018 年財務匯報局(修訂)條例草案獲得通過

財務匯報局亦獲賦予權力監察香港會計師公會履行對上市實體核數師的註冊、專業道德、審計及核證準則和專業進修規定的職能。   財務匯報局主席黃天祐博士表示:「我們很高興條例草案獲得通過,這法案是符合香港的最佳利益。 ... 條例草案的通過亦讓財務匯報局具備成為獨立審計監管機構國際論壇成員的資格。 這論壇的角色是促進其世界各地的成員分享他們的監管經驗和查察結果,以達至提升全球審計質素的目的。 ... 我們會繼續追求卓越,及維持香港財務匯報的質素。」

會財局調查報告發現核數師未有充分應對財務報表中日益增加之欺詐行為

年度調查報告主要發現   在所處理的有關上市實體財務報表的調查及查訊中,會財局識別到以下常見潛在失當行為及財務匯報不遵從事宜:   五大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常犯潛在失當行為   未能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87%) 未能進行充分的項目質素監控覆核(71%) 未能運用足夠的專業懷疑態度和專業判斷(63%) 未能對會計估計進行充足的審計工作(48%) 未能就財務報表審計中與欺詐相關的行為履行核數師職責(30%)   五大常見的財務匯報不遵從事宜   減值評估及公平值計量 (34%) 金融工具的確認及計量(25%) 欺詐性財務匯報或挪用公司資產(20%) 持續經營評估及匯報 (16%) 收入確認 (15%)   從有關專業人士(即註冊會計師及執業單位)的調查中,本局識別出以下常見失當行 為:   四大專業人士潛在失當行為   未能恪守誠信,避免專業失當行為 (59%) 未能遵守審計和核證準則(42%) 未能發揮專業能力及應盡注意(17%) 未能堅守獨立性和其他道德要求 (17%)   調查部主管王蕙湄女士表示:「與核數師未能充分應對上市實體財務匯報欺詐風險有關的調查數目日益增加,令人關注及疑慮。 ... 王女士續指:「核數師有明確責任在進行財務報表審計期間,識別評估及適當地應對潛在的欺詐及舞弊風險。會財局期望核數師嚴格按照相關審計準則進行審計工作, 對與財務匯報不遵從事宜相關的欺詐及舞弊,以及顯示這些行為已發生的情況要有深入認識,並針對舞弊風險設計能有效應對的審計程序。」   ... 會財局將繼續採取風險為本的方式,識別和調查審計失當行為及會計不遵從事宜。我們將堅決採取迅速有力的監管行動,維護審計和財務匯報質素,從而保障公眾利益。」

會財局歡迎政府任命行政總裁及執行董事

她熟知行業發展需要,對於提升本港會計及審計質素同時支援行業發展有所抱負。   會財局主席黃天祐博士表示:「我謹代表董事局熱烈歡迎賴女士獲委任為行政總裁及執行董事。 ... 憑藉她豐富的會計和人才發展經驗,我有信心會財局將繼續有效地維護財務匯報質素,從而促進會計專業的長遠健康發展。」    有關任命的政府新聞稿,請點擊 此處

會財局強調遵守公眾利益實體項目註冊規定的重要性

就註冊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而言,會財局條例亦對擔任公眾利益實體項目的項目合夥人或項目質素監控審視員的人選有具體註冊規定,當中包括:   任何人以項目合夥人或項目質素監控審視員之身份參與公眾利益實體項目前,必須已成為該註冊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之註冊項目合夥人或註冊項目質素監控審視員(視情況而定);及 註冊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不得授權任何並非該註冊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的註冊項目合夥人或註冊項目質素監控審視員的人士,以該特定身份進行活動。   公眾利益實體項目的註冊規定,旨在確保相關項目由適當人選進行,以保障公眾利益實體項目的審計質素。因此,遵從註冊規定至關重要,任何違反行為絕不會被容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