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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公報

新聞公報 會財局譴責博發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不當倒簽審計工作底稿,並處以罰款 2025年12月16日 會財局就審計缺失譴責尚譽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及其兩位董事,並處以罰款合共港幣 60 萬元 2025年11月20日 會財局2025年度區域監管論壇首日會議圓滿舉行,深入探討會計業未來發展 2025年11月10日 會財局發布全球審計監管研究報告 堅守世界級標準的承諾 2025年11月7日 會財局宣佈委任新任名譽顧問 2025年10月22日 會財局就多項審計缺失譴責羅兵咸永道會計師事務所及其兩位合夥人,並處以罰款合共港幣160萬元 2025年10月16日

完成的調查

完成的調查 2020年2月4日 於2020年2月4日,財務匯報局採納了一份有關審計一家上市實體截至2015 年6月30日止年度的綜合財務報表的調査報告。   財務匯報局發現,於相關審計中就該上市實體應收子公司款項的減值評估,核數師及項目合夥人並沒有或忽略遵守、維持或以其他方式應用若干專業標準。   調查發現就相關減值評估,核數師及審計項目合夥人沒有根據 Hong Kong Standard on Auditing ( HKSA ) 200 Overall Objectives of the Independent Auditor and the Conduct of an Audit in Accordance with Hong Kong Standards on Auditing , HKSA 500 Audit Evidence 及 HKSA 540 Auditing Accounting Estimates, Including Fair Value Accounting Estimates, and Related Disclosures 的規定適當地執行有關審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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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公報 財務匯報局就壹傳媒財務報表及審計進行調查 2021年8月18日 進一步改革會計專業規管制度 2021年7月16日 財務匯報局歡迎財務匯報檢討委員團成員任命並衷心致謝卸任成員 2021年7月15日 財務匯報局加入國際證券事務監察委員會組織為其附屬會員 2021年7月8日 財匯局根據與國家財政部監督評價局簽訂的審計監管合作備忘錄取得審計底稿後完成的第一宗調查 2021年7月2日 財務匯報局刊發2019-21年年報 2021年6月30日

指引

指引 政策及管治 註冊 查察 調查 紀律處分 政策及管治 註冊 查察 調查 紀律處分 政策及管治 更換核數師的指導說明 審計委員會有效運作指引-甄選、委任及重新委任核數師 AI賦能:重塑會計專業新未來(僅英文版本) 註冊 註冊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指南 發出執業證書指南 將事務所名稱或事務所註冊指南 將執業法團註冊指南 認可境外核數師指南 (僅英文版本) 發出執業證書政策 將事務所名稱或事務所註冊政策 將執業法團註冊政策 註冊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政策 認可境外核數師政策 查察 就變更核數師委任發出通知的指引​* 會財局對公眾利益實體審計師的巡查流程概要 會財局對非公眾利益實體審計師之執業單位的巡查流程概要 有關公眾利益實體委聘之公眾利益實體審計師巡查政策聲明 有關反洗錢及反恐融資合規要求之執業單位巡查政策聲明 有關非公眾利益實體委聘項目之執業單位巡查政策聲明 調查和查訊 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非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及註冊負責人的調查政策 專業人士的調查政策 調查政策(適用於2019年10月1日之前為上市實體完成的審計或指明報告的擬備) 上市實體的查訊政策 紀律處分 會計及財務匯報局紀律處分程序概述 與會計及財務匯報局合作的指導說明 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及註冊負責人紀律處分政策 專業人士紀律處分政策 處分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及註冊負責人的方針 處分專業人士的方針 對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及註冊負責人行使施加罰款權力指引* 對專業人士行使施加罰款權力指引* 附注:根據《會計及財務匯報局條例》(第588章)第13條及/或第37H條在憲報刊登的指引,均以星號(*)標示。

董事局

他於2012年至2018年間擔任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審計署署長。在加入政府前,孫博士自2006年起擔任安永大中華區及遠東區主席及管理合夥人,以及安永全球執行委員會成員,直至2010年退任。 ... 他曾擔任其財務報告準則委員會主席,亦曾任國際財務報告準則顧問委員會的成員、聯交所上市委員會、證券及期貨事務上訴審裁處、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的質素保證局、香港學術及職業資歷評審局,以及國際財務報告準則顧問委員會的成員。 ... 在德勤中國任職期間,聶先生曾擔任多項核心管理職務,包括審計主管合夥人、聲譽及綜合風險管理主管合夥人、首席質量與道德官、管理委員會成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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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公報 會財局譴責香港立信德豪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及其他兩位人士審計工作嚴重違規,處以罰款合共港幣145.6萬元,並就紀律處分個案首次發出額外持續專業進修指示 2024年12月20日 會財局舉辦區域監管論壇以重建公眾對會計及審計專業的信心 2024年12月2日 會財局歡迎主席的任命 2024年11月8日 會財局發布2023-24年報 2024年10月31日 非公眾利益實體審計市場概況 2024年10月30日 會財局致力加強香港財務匯報可信度的承諾 202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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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公報 財務匯報局就中國恒大集團有關持續經營的匯報展開調查 2021年10月15日 ​財務匯報局任命 2021年9月30日 財匯局感謝即將卸任的非執行董事及歡迎政府再度任命/任命非執行董事 2021年9月30日 廉署及財匯局簽訂諒解備忘錄加強合作以維護金融市場廉潔 2021年9月29日 財匯局與投委會合作向散戶投資者推廣與審計相關的金融知識 2021年9月8日 財匯局根據與國家財政部監督評價局簽訂的審計監管合作備忘錄取得審計底稿後完成的第二宗調查 2021年8月23日

會財局期望核數師全面遵守相關法律及法規

該註冊會計師以個人名義,接受了來自香港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有關在香港上市的一些內地企業的審計工作委託,而沒有按照內地法律要求,通過其所屬的內地會計師事務所接受委託。   專業行為的基本原則要求,會計師事務所必須充分理解並嚴格遵守其在任何司法權區執業或提供審計服務時適用的法律法規,當中包括內地以及財政部頒布的《內地企業境上市審計業務暫行規定》( 暫行規定 )中的所有要求。該暫行規定規範了香港會計師事務所對在香港上市的內地企業提供審計服務的行為。   根據暫行規定,香港會計師事務所受聘為在香港上市的內地企業執行審計業務,應當與內地會計師事務所簽訂合作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