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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公報

新聞公報 財務匯報局就壹傳媒財務報表及審計進行調查 2021年8月18日 進一步改革會計專業規管制度 2021年7月16日 財務匯報局歡迎財務匯報檢討委員團成員任命並衷心致謝卸任成員 2021年7月15日 財務匯報局加入國際證券事務監察委員會組織為其附屬會員 2021年7月8日 財匯局根據與國家財政部監督評價局簽訂的審計監管合作備忘錄取得審計底稿後完成的第一宗調查 2021年7月2日 財務匯報局刊發2019-21年年報 2021年6月30日

指引

指引 政策及管治 註冊 查察 調查 紀律處分 政策及管治 註冊 查察 調查 紀律處分 政策及管治 更換核數師的指導說明 審計委員會有效運作指引-甄選、委任及重新委任核數師 AI賦能:重塑會計專業新未來(僅英文版本) 註冊 註冊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指南 發出執業證書指南 將事務所名稱或事務所註冊指南 將執業法團註冊指南 認可境外核數師指南 (僅英文版本) 發出執業證書政策 將事務所名稱或事務所註冊政策 將執業法團註冊政策 註冊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政策 認可境外核數師政策 查察 就變更核數師委任發出通知的指引​* 會財局對公眾利益實體審計師的巡查流程概要 會財局對非公眾利益實體審計師之執業單位的巡查流程概要 有關公眾利益實體委聘之公眾利益實體審計師巡查政策聲明 有關反洗錢及反恐融資合規要求之執業單位巡查政策聲明 有關非公眾利益實體委聘項目之執業單位巡查政策聲明 調查和查訊 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非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及註冊負責人的調查政策 專業人士的調查政策 調查政策(適用於2019年10月1日之前為上市實體完成的審計或指明報告的擬備) 上市實體的查訊政策 紀律處分 會計及財務匯報局紀律處分程序概述 與會計及財務匯報局合作的指導說明 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及註冊負責人紀律處分政策 專業人士紀律處分政策 處分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及註冊負責人的方針 處分專業人士的方針 對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及註冊負責人行使施加罰款權力指引* 對專業人士行使施加罰款權力指引* 附注:根據《會計及財務匯報局條例》(第588章)第13條及/或第37H條在憲報刊登的指引,均以星號(*)標示。

致辭與簡報

致辭與簡報 行政總裁賴翠碧女士於香港上市公司商會 x 香港投資者關係協會2026年投資者日致辭 2026年5月27日 行政總裁賴翠碧女士於香港華人會計師公會「提升審計質素:優化查察與監管期望」研討會致辭 2026年5月22日 審計費用不足市值0.03% 會財局:壓價恐侵蝕市場信心 2026年5月21日 主席 及 行政總裁 評論文章: 審計一旦失守 金融體系遭殃 2026年4月30日 會財局主席孫德基博士在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 2026-27年度預算的致辭 2026年3月2日 主席孫德基博士於職業訓練局「會計論壇 2026」開幕致辭 2026年1月30日

新聞公報

新聞公報 會財局譴責香港立信德豪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及其他兩位人士審計工作嚴重違規,處以罰款合共港幣145.6萬元,並就紀律處分個案首次發出額外持續專業進修指示 2024年12月20日 會財局舉辦區域監管論壇以重建公眾對會計及審計專業的信心 2024年12月2日 會財局歡迎主席的任命 2024年11月8日 會財局發布2023-24年報 2024年10月31日 非公眾利益實體審計市場概況 2024年10月30日 會財局致力加強香港財務匯報可信度的承諾 2024年10月29日

新聞公報

新聞公報 會財局譴責陳國強及中信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干犯會計師失當行為,並處以罰款合共港幣10萬元 2024年3月12日 會財局歡迎二零二四至二五年度《財政預算案》 2024年2月28日 跨機構督導小組優化官方可持續金融網站 2024年2月21日 會財局歡迎及支持政府就《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建議進行諮詢 2024年2月5日 會財局強調持續專業進修對確保審計質素及管理人才的重要性 2024年1月8日 2023年度審計的《審計焦點》 2023年12月22日

新聞公報

新聞公報 財務匯報局就中國恒大集團有關持續經營的匯報展開調查 2021年10月15日 ​財務匯報局任命 2021年9月30日 財匯局感謝即將卸任的非執行董事及歡迎政府再度任命/任命非執行董事 2021年9月30日 廉署及財匯局簽訂諒解備忘錄加強合作以維護金融市場廉潔 2021年9月29日 財匯局與投委會合作向散戶投資者推廣與審計相關的金融知識 2021年9月8日 財匯局根據與國家財政部監督評價局簽訂的審計監管合作備忘錄取得審計底稿後完成的第二宗調查 2021年8月23日

會財局期望核數師全面遵守相關法律及法規

該註冊會計師以個人名義,接受了來自香港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有關在香港上市的一些內地企業的審計工作委託,而沒有按照內地法律要求,通過其所屬的內地會計師事務所接受委託。   專業行為的基本原則要求,會計師事務所必須充分理解並嚴格遵守其在任何司法權區執業或提供審計服務時適用的法律法規,當中包括內地以及財政部頒布的《內地企業境上市審計業務暫行規定》( 暫行規定 )中的所有要求。該暫行規定規範了香港會計師事務所對在香港上市的內地企業提供審計服務的行為。   根據暫行規定,香港會計師事務所受聘為在香港上市的內地企業執行審計業務,應當與內地會計師事務所簽訂合作協議。  

財務匯報局在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2021-22年度的預算案簡報

財匯局主席黃天祐博士說:「面對新冠肺炎對上市實體核數師帶來的巨大挑戰,財匯局已主動加強與審計業界溝通,以提醒業界本局對主要審計風險的關注。財匯局亦建 、 構了全新的管治架構建立客觀及透明的監管框架,以及加強與本地、內地及國際監管機構的合作,以促進跨境監管合作,達致提升審計及財務匯報報質素,以加強保障投資者及公眾利益。」   ... 黃博士亦提及,財匯局亦進行政策研究,以提升審計質素和企業管治水平。財匯局將在3 月中旬發布香港上市實體審計市場的研究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