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槪览
根据《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会财局条例),本局有权履行以下职能。我们以推动会计专业高质素及可持续发展为首要目标,为此实施严格的注册审查机制。
如需了解《会财局条例》下的法律框架以及会财局的注册职能,请参阅以下政策声明中的详细说明:
注册流程概览
注册流程概览
- 阅读相关注册指南,以了解注册准则
- 准备所有相关证明文件的核证副本
- 透过网上系统填妥申请表、上载经核证之证明文件副本,并缴交申请费用(不可退还)以提交申请
- 及时回复会计及财务汇报局就有关申请提出的查询
- 在下列更改生效前,须先取得会计及财务汇报局的批准:
- 为已注册的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新增负责人
- 修订执业法团的公司章程
- 更改会计师事务所或执业法团的名称
- 如执业资料有任何更改,须于 14 日内向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提交更改通知及经核证之证明文件副本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 执业名称
- 注册办事处地址
- 电邮地址
- 联络电话号码
- 会计师事务所或执业法团的组成
- 每年须于下列指定续期期间内办理续期,否则有关注册将于 12 月 31 日 届满:
- 执业证书及会计师事务所/法团执业:11 月 1 日至 12 月 15 日
- 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 10 月 1 日至 11 月 16 日
- 提交取消注册申请,并附上经核证之证明文件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