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報人報告屬於就會財局職權範圍內處理的過錯或失當行為作出的舉報(參閱調查及查訊)。相關舉報可基於作為執業單位或上市實體的員工,或通過與他們共事,或從與他們關係密切的來源取得的有關的資料。

會財局需要準確和完整的資料以評估有關對失當行為或不遵從規定事宜的指控。因此投訴應包括以下資料:


(i) 會計師、執業單位及其註册負責人、認可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及涉事機構的名稱及聯絡資料;
(ii) 被指控的失當行為或不遵從規定事宜的描述;
(iii) 任何支持有關指控的文件或紀錄的副本;及
(iv) 你的姓名及聯絡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