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人报告属于就会财局职权范围内处理的过错或失当行为作出的举报(参阅调查及查讯)。相关举报可基于作为执业单位或上市实体的员工,或通过与他们共事,或从与他们关系密切的来源取得的有关的资料。

会财局需要准确和完整的资料以评估有关对失当行为或不遵从规定事宜的指控。因此投诉应包括以下资料:


(i) 会计师、执业单位及其注册负责人、认可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及涉事机构的名称及联络资料;
(ii) 被指控的失当行为或不遵从规定事宜的描述;
(iii) 任何支持有关指控的文件或纪录的副本;及
(iv) 你的姓名及联络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