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公報
會財局就恒大審計對羅兵咸永道處以三億港元罰款及六個月執業限制,並對其兩名前註冊負責人合共處以一千萬港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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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3日
(i) 中國恒大集團(清盤中)(該公司)(當時的股份代號: 03333,現已除牌)及其附屬公司(統稱為該集團)截至2019年及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恒大集團審計);
(ii) 恒大物業集團有限公司(股份代號:06666)及其附屬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以及
(iii) 中國恒大新能源汽車集團有限公司(股份代號:00708)及其附屬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恒大汽車審計)
(以上統稱為該等恒大審計)
羅兵咸永道為該公司於2009年上市時的申報會計師,自該公司上市起至2023年初一直擔任該公司的集團核數師。羅兵咸永道擔任該等恒大審計中每一項審計的核數師,並就相關綜合財務報表發出無保留審計意見。於該等恒大審計期間,該集團為一大型企業集團,主要業務遍及中國內地之房地產開發及投資、物業管理、新能源汽車及其他行業。截至2019年及2020年12月31日止財政年度,該集團分別呈報收入超過人民幣4,770億元及人民幣5,070億元、利潤分別超過人民幣330億元及人民幣310億元。於2020年12月31日,該集團的總資產超過人民幣2.2萬億元。
經調查及相關查訊,會財局發現該核數師 3 於該等恒大審計中存在多項嚴重審計缺失,尤以恒大集團審計為甚──該核數師促成及助長管理層虛增該集團呈報利潤及流動性的失當行為;在審計風險加劇的情況下未有行使專業懷疑態度;審計獨立性出現重大缺失;在沒有獲得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和在某些明知缺乏相關證據的情況下,仍出具無保留審計意見。通過無保留審計意見的出具,該核數師未對該集團的重大錯報提出質疑,最終令該集團得以呈報具誤導性及扭曲的財務報表。同時,會財局亦發現羅兵咸永道與恒大集團審計相關的管治及監控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鑑於上述情況,會財局:
(i) 公開譴責羅兵咸永道、張先生及周先生;
(ii) 處以合共310,000,000港元的罰款,包括向羅兵咸永道處以300,000,000港元罰款,以及向張先生及周先生各處以5,000,000港元罰款;
(iii) 對羅兵咸永道施加即時執業限制,禁止其六個月內(由會財局命令生效當日起計)就任何公眾利益實體項目承接新客戶、或為新客戶執行該等項目、或為新客戶出具相關報告4;及
(iv) 指示羅兵咸永道於十二個月的期間內,至少每隔三個月就其補救措施向會財局匯報最新進展及提供報告,及安排額外培訓,以確保已落實能有效應對會財局於本案中發現的監管關注事項的補救措施。
會財局的主要調查發現
會財局在該等恒大審計中每一項審計均發現多項審計缺失,其中恒大集團審計的缺失尤為惡劣。該核數師的缺失大致可歸納為五個關鍵範疇:
(i) 促成並助長管理層虚增該集團的呈報利潤和流動性:
- 儘管該核數師的實地考察顯示物業仍在施工中,在未有求證及進行額外程序的情況下,接納該集團紀錄指有關物業已完工並可交付,無視提前確認收入的明顯證據;及
- 儘管項目團隊知曉管理層意圖操控該集團財務業績以實現其預期淨利潤的目標,仍然允許編制無依據的合併調整(即欠缺理據的會計分錄入帳)。
(ii) 儘管多項警示訊號顯示重大錯報風險顯著上升,仍未有運用專業懷疑態度,在多個關鍵審計範疇中未能設計及執行適當的審計程序以取得充足及適當的審計證據。該等範疇包括收入、開發中物業、持作出售竣工物業、受限制現金、持續經營評估,以及「明股實債」(即債務被錯誤分類為股權)。
(iii) 未能維持審計獨立性,包括:
- 允許管理層影響審計測試,包括容許管理層替換不希望被檢查的實地考察樣本,甚至要求管理層代為挑選實地考察樣本進行審計測試;及
- 承擔管理層編製財務報表的責任,該財務報表為該集團綜合財務報表的基礎,即等同該核數師審計自身工作。
(iv) 在多個審計範疇及程序中有多項未有遵從專業準則的缺失,包括控制測試、穿行測試,以及細節測試。
(v) 未能妥善監察及評估羅兵咸永道網絡成員所的一家分所(涉案分所)的質素監控制度。
上述缺失最終使該集團得以提早確認收入、虛增呈報利潤及嚴重錯報兩項主要資產:開發中物業及持作出售竣工物業。這兩項資產於2019年及2020年分別呈報為共人民幣13,275億元及人民幣14,064億元,佔該集團總資產的60%及61%。
會財局調查部主管鄭銘駒先生表示:「會財局的調查結果反映核數師存在嚴重失當行為,尤其在促成操控、違反審計獨立性及未能運用專業懷疑態度方面情節嚴重,不能容忍。獨立性、客觀性及專業懷疑態度是審計實務不可妥協的基石。該等根本性缺失遠未達香港具領導地位的事務所應具備的標準。」
作為發出審計報告的集團核數師,羅兵咸永道對審計質素負有最終責任,並須就涉案分所所執行的審計工作實施有效的管治及監察控制。在恒大集團審計中,羅兵咸永道高度依賴涉案分所進行的審計工作,卻未有妥善監察或評估其質素監控制度是否設計妥善且有效地運作。涉案分所在多個範疇存在廣泛和系統性的缺陷,包括:
(i) 合夥人對審計質素重視程度不足:涉案分所就項目合夥人的表現評估機制過度側重客戶關係、業務拓展及收入增長,對審計質素的關注度有限,反映出涉案分所不當地將商業利益置於審計質素之上。
(ii) 合夥人對關鍵客戶的財務依賴:項目合夥人超過80%的收入來自該集團的項目。鑑於項目的經濟狀況是合夥人表現評估的關鍵要素,重大的財務依賴引發了嚴重的自身利益威脅及/或脅迫威脅。然而,高級管理層既沒有評估該依賴的程度,亦沒有實施有效的保障措施來減輕所產生的威脅。
羅兵咸永道未能識別及應對涉案分所在質素監控上的缺失(包括上述兩項及其他),大大削弱了其確保恒大集團審計質素的能力。
在項目團隊高度依賴涉案分所的工作的情況下,周先生作為羅兵咸永道南中國地區及香港地區審計主管合夥人及該等恒大審計期間羅兵咸永道指定的質素監控制度負責人,肩負了解並評估涉案分所質素監控制度有效性的責任。就此,會財局認為周先生違反其法定責任,未有盡其最大努力確保羅兵咸永道設有並遵從有效的政策及程序,以監察涉案分所的質素監控制度。此外,周先生在履行其質素監控制度負責人職務時,未能展現應有的專業與盡職。
會財局亦發現,張先生作為項目質素監控審視員,即使知悉收入確認的重大舞弊風險、管理層凌駕於控制之上的重大舞弊風險,以及涉及持續經營評估的重大風險,仍未能妥善評估恒大集團審計及恒大汽車審計中項目團隊作出的重大判斷及結論。
會財局行政總裁賴翠碧女士表示:「本案突顯建立一個健全而有效的質素管理制度及監督機制的重要性,尤其當審計工作涉及跨境安排。審計質素植根於事務所管理層所定下的『高層定調、以身作則』(tone at the top),並須透過事務所層面的管治及監督予以強化,確保市場對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的合理期望能在項目層面轉化為高質素的審計工作。」
會財局的處分決定
會財局認為羅兵咸永道、張先生及周先生未能履行其專業責任,亦分別未能達到一名具合理勝任能力的核數師、項目質素監控審視員及質素監控制度負責人應有的謹慎標準。因此,會財局認為羅兵咸永道、張先生及周先生各自干犯在《會計及財務匯報局條例》(第588章)下的失當行為。
在決定適當的紀律處分時,會財局考慮了所有相關情況,包括失當行為的性質、嚴重性、持續時間、次數及影響,以及相關加重及減輕處分因素。其中包括:
- 該核數師的獨立性及客觀性出現重大缺失,並於面對加劇的舞弊風險及管理層凌駕控制的風險時未能運用專業懷疑態度。該等失當行為嚴重打擊獨立審計的核心原則,並嚴重削弱審計工作的公信力。
- 羅兵咸永道對涉案分所的監管及監察其質素監控制度亦被發現存有顯著缺失。該分所的缺失屬系統性亦且廣泛,但羅兵咸永道未能發現並處理該等缺失,反映其質素監控制度的管治及監控控制均存有缺陷。
- 該核數師於該等恒大審計中的失當行為允許兩個財政年度的綜合財務報表存有重大錯報,令投資者和持份者的利益蒙受風險,嚴重損害公眾對經審計財務信息可靠性及資本市場誠信的信任。
- 加重及減輕處分之因素:羅兵咸永道過往被香港會計師公會紀律處分的紀錄為加重處分之因素;羅兵咸永道在事件後已採取並持續採取補救措施,以及張先生及周先生過往無紀律處分紀錄,為減輕處分之因素。
會財局紀律處分部主管梁惠珊女士表示:「這是會財局首次對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施加執業限制。鑑於有關審計失誤性質嚴重且情節惡劣,反映事務所在管治及監控控制方面存在重大缺失,對公眾利益影響深遠而廣泛,施加高額罰款及執業限制屬必要且合適。前述制裁措施清晰反映本局絕不容忍任何嚴重偏離專業準則的行為,並將採取嚴厲有力的執法行動。」
會財局主席孫德基博士表示:「堅守專業操守及執行高質素審計是確保財務匯報可信性及維護市場信心的關鍵。儘管本案涉及的問題嚴重,但會財局仍然對香港整體審計業界的公信力和能力抱有信心。本局留意到羅兵咸永道在事件後主動採取的補救措施,並期望該事務所持續切實整改,透過其管治、領導及實際行動展現對審計質素的堅定承擔,以符合公眾對具領導地位的事務所的期望。」
會財局藉此機會衷心感謝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監督評價局在本案中提供的堅實支持,這再次反映在有效監管監察及執法工作中,穩健而緊密的跨境合作對維護資本市場信心及秩序的重要性。
有關決定的詳情,請參閱紀律處分行動聲明。
[1] 羅兵咸永道為會財局註冊的會計師事務所及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註冊編號 0034)。
[2] 張先生及周先生目前均非任何註冊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的註冊負責人。
[3] 在本新聞稿中,視乎文義需要,「該核數師」是指就有關法律、法規及審計準則下分別的角色和職責而言,項目合夥人、項目團隊,及/或羅兵咸永道。針對相關項目合夥人的執法行動仍在進行中。
[4] 為免生疑問,在限制期間內,現有客戶重新委任核數師,以及現有客戶因在香港新上市而委任其作為其核數師,均不受執業限制所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