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站搜尋

找到 210 個結果,顯示第 49 - 56 個

報告

報告 查察 2025會財局問卷調查重點觀察 (僅英文版本) 審計 質素管理制度 2026年6月2日 查察 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可疑交易舉報常見問題集 (僅英文版本) 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 2026年5月7日 政策及管治 透明度報告:建立信任與推動優質審計(僅英文版本) 審計 企業管治 質素管理制度 2026年2月16日 查察 檢測點 - 有關實體生成信息用作審計證據的考量 (僅英文版本) 審計 2025年12月18日 政策及管治 全球審計監管新趨勢:對香港的關鍵啟示(僅英文版本) 審計 企業管治 質素管理制度 2025年11月7日 查察 審計焦點:2025年年終審計 (僅英文版本) 審計 企業管治 質素管理制度 2025年10月3日 查察 審計焦點:2025年年終審計:金融服務業 (僅英文版本) 審計 2025年10月3日 監督 2024-25年度對香港會計師公會執行指明職能的監督報告 審計 財務報告 2025年8月20日 政策及管治 維護資本市場公信力:審慎委任 核數師與釐定審計費用(僅英文版本) 審計 更換核數師 企業管治 2025年7月31日 調查 2024-25年調查報告 審計 財務報告 2025年7月1日 查察 2024-25年度查察報告 審計 企業管治 質素管理制度 2025年7月1日 政策及管治 審計師在審計中應如何考慮關稅影響?

行政總裁賴翠碧女士於香港上市公司商會 x 香港投資者關係協會2026年投資者日致辭

因此,審計委員會在考慮委任或更換核數師時,應同時考慮事務所的專業能力、行業經驗 、資源配置及質素管理制度,而不應單純以價格作為主要決定因素。   ... 然而,當核數師提出合理質疑或要求企業處理已識別問題時,董事會及審計委員會更應聚焦於問題本身,督促管理層作出改善,而非將焦點放在更換核數師。   ... 例如,重大交易是否具有合理商業理據;公司是否能夠清晰解釋相關安排及資金流向;審計委員會是否積極履行監督職責;以及公司是否及時發布業績財務資訊。   此外,頻繁更換核數師、在業績公布前更換核數師,亦值得投資者進一步了解背後原因。  

會財局分析上市實體因延遲公佈初步年度業績而導致停牌,籲繼續維護高質素審計及財務匯報

此外,報告亦為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審計委員會及上市實體管理層提出了清晰建議。   ... 上市實體管理層選擇更換核數師而非應對退任核數師提出的審計問題,此舉導致 對 購買審計意見 (opinion shopping) 的可能性質疑。 停牌股票由較大規模的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轉向外部查察記錄欠佳的較小型公眾 利益實體核數師

財務匯報局就壹傳媒財務報表及審計進行調查

、 財匯局從主動監察市場事態發展(注意到2019 年 2020 年及2021 年截至3 月31 日 的三個財政年度之間很遲才更換核數師) ; 監管機構的轉介及公眾的投訴發現與壹傳媒 財務報表及審計相關的問題。   ... 有關持續經營重大不確定性的審計匯報規定   如果存在與持續經營相關的重大不確定性,核數師需要遵循以下規定:   若財務報表就重大不確定性有充分披露,核數師需在其報告中包含持續經營 部分 ; 若沒有充分披露,核數師需更改報告,發表保留意見或否定意見 。   ... 本局向公眾匯報的目的   基於公眾利益,本局展開有關查訊及調查,希望能夠釋除大眾對以下事項的疑慮:   i. 2019 年年度賬目、2020 年年度賬目和 2021 年中期賬目在減值撥備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錯報及其程度; ii. 2020 年度賬目及2021 年中期賬目中有關持續經營的重大不確定性是否存在重 大錯報及其程度 ; 及 iii. 2019 年年度賬目和 2020 年年度賬目的核數師報告中就這些事項是否可靠。   財匯局在必要情況下,公布展開查訊及調查,以保障股東及投資大眾的利益,從而維 持公眾對金融市場及獨立核數師監管的信心。

查察流程

在決定是否在某年份查察某受規管者以及將進行的查察範圍時,本局將考慮(包括但不限於): a. 基於現有信息,會本局對該核數師執業相關風險的評估; b. 核數師的規模,包括但不限於其在該期間內的客戶數量、執業合夥人或董事人數; c. 核數師執業性質及所承接業務的複雜程度; d. 核數師的監管記錄,包括但不限於以往查察結果; e. 自會計及財務匯報局上一次對該核數師進行查察以來的時間跨度; f. 核數師所承接業務涉及的公眾利益程度;及/或 g.

常見問題 - 調查

本局是香港獨立的會計專業規管機構,據其既得權力調查 :   會財局註冊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或其註冊負責人或會財局認可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的失當行為 (包括執業方面的不當行為) ; 非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執業方面的不當行為;及 香港會計師公會註册會計師 或會財局註册執業單位的會計師失當行為(包括專業方面的不當行為)。 ... 本局可調查任何《會計及財務匯報局條例》定義的專業人士包括:   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 註冊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 認可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   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的註冊負責人 項目合夥人; 項目質素監控審視員;或 質素監控制度負責人.   ... 會財局何時可展開調查? 就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及其註冊負責人   根據《會計及財務匯報局條例》第23條,會財局可指示調查員對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及其註冊負責人在以下情況進行調查:   會財局有合理因由相信,個別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在2019年10月1日或之後完成個別公眾利益實體項目的方式,並不符合投資大眾的利益或公眾利益; 會財局有合理因由相信,個別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或其註冊負責人,可能已違反《會計及財務匯報局條例》的條文;或 會財局為考慮是否根據《會計及財務匯報局條例》第37D條、第37E條及第37F條施加處分,會財局有理由就個別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或其註冊負責人,或曾擔任上述核數師或負責人的人在擔任該職位期間,是否已經或曾經作出失當行為,作出查訊。  

會財局就新修訂的質素管理準則實施進度的跟進問卷調查

截至 2022 年 9 月底,本局共向 44 個註冊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和 24 個境外認可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進行調查,回應率達 100%。   查察部主管賴翠碧女士解釋:「是次調查旨在提醒及推動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注意新質素管理準則即將生效。調查結果為核數師提供基準,以衡量自身與同業的實施進度。 ... 本局關注這些核數師是否能在生效日期前全面實施質素管理系統,特別是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認為制定政策和程序以應對質素風險仍然是實施過程中的最大挑戰。

會財局發布首份香港公眾利益實體審計市場分析報告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類別 C 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中的審計員及高級審計員空缺率最高,分別為 25.5% 和 24.2%;其次是類別 B 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分別為 16.1% 和 16.9%;類別 A 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則分別為 5.8%和 4.5%。 ... 當被問及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審計團隊於 2023 年遇到可能影響審計質素的費用壓力時,33.3% 的類別 A 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47.6% 的類別 B 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及 52.9% 的類別 C 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表示曾經歷過此類壓力。 ... 4 類別 C 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的問題最為嚴重,76.5% 的 核數師提供少於 20 個可核實的持續專業進修小時,其次是類別 B 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比例達 3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