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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汇局与香港会计师公会签署谅解备忘录

财汇局是独立的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监管机构,就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为公众利益实体进行的审计项目,行使查察、调查及纪律处分的直接权力。在财汇局的监督下,公会负责处理香港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的注册申请就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持续专业进修设定要求,并就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的核数和专业道德制定标准。公会亦负责就执业单位进行执业审查,并规管公会会员的专业操守及标准。   财汇局与公会以提升审计质素,以及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和会计业界整体的专业操守标准为共同目标。 ... 公会会长郑中正先生表示:「监管机构有效的合作,对会员有莫大裨益,公会乐见双方签署了这份新的谅解备忘录。公会一直致力提倡审计质素的重要性,这份谅解备忘录将可推动香港审计市场的持续发展。

完成的调查

完成的调查 2020年4月14日 财务汇报局于2020年4月7日采纳了一份关于审计一家上市实体及其附属公司( 集团 )截至2012年6月30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报表的调査报告。   财务汇报局发现,该核数师、审计项目合伙人及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 员在进行有关集团于联营公司之投资的相关审计中,并没有或忽略遵守维 。 ... 调查亦发现,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没有完全遵照 HKSA 220 (Clarified) Quality Control for an Audit of Financial Statements 的相关规定进行审计质量控制复核工作。  

会财局发布 2024-25 年报

在报告期内,会财局共发布 15 份出版刊物、举办 54 场持份者沟通活动,接触超过 25,500 名持份者,有效提升市场对审计质素、企业管治及监管合规等关键议题的认知。   本报告着重详述会财局对推动会计和审计专业发展的承诺,当中包括首度举办区域监管论坛、加强业界协作、为中小型执业单位量身制作的知识指导短片系列,以及通过多元渠道就新兴监管议题提供及时指引。   ... 会财局主席孙德基博士表示:「经济环境、监管要求与科技发展为市场带来重大挑战, 此时更突显监管机制对维护会计专业公信力的关键作用。我们矢志维持最高水平的审计质素与财务汇报,从而保障持份者利益,巩固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

财务汇报局发表有关核数师任命变更通知的指引

该等会计师事务所为公衆利益实体进行审计,是本局查察对象。   本局行政总裁Marek Grabowski先生说:「财汇局发表的指引让我们能够及时及准确地接收有关核数师任命变更的资讯,并加强我们查察的成效。查察工作是财汇局监督和提升审计质素的重要一环。直接从公衆利益实体核数师获取及时的资讯可提升我们能力以决定查察次数和对象,以及了解和考虑上市实体核数师的任命变更对其审计质素影响(如有)。」

财务汇报局欢迎《〈2019 年财务汇报局(修订)条例〉(生效日期)公告》 刊宪

新制度不单加强投资者保障及他们对企业汇报和审计质素的信心,更进一步巩固香港作为具竞争力的国际金融中心的声誉。能够转化到新纪元实有赖香港特区政府、立法会议员和审计业界的坚实支持。财务汇报局已准备就绪迎接未来的新机遇和挑战。」   财务汇报局署理行政总裁林颖志女士表示:「为迎接修订条例正式生效,财务汇报局现正专注于优化营运架构,包括制定政策和指引,使我们能够有效地履行本局扩大的职能。我们亦正准备成为独立审计监管机构国际论坛成员的申请。这论坛的角色是促进其世界各地的成员分享他们的监管经验和查察结果,以达至提升全球审计质素的目的。」  

政策及管治

政策及管治 槪览 会计及财务汇报局进行有助于提升财务汇报和审计质素的政策研究。我们致力推动市场的正向改善,促进会计专业的健康发展。   我们首先深入研究财务及可持续汇报、审计及企业管治相关政策议题,将研究成果转化为实务指引,继而与持份者沟通监管期望并推广最佳实践。   了解更多关于我们的工作:   出版刊物 [拉近审计]影片

完成的调查

完成的调查 2019年9月12日 于2019年9月4日,财务汇报局采纳了一份有关审计一家上市实体截至2014 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报表的调査报告。   财务汇报局发现核数师、审计项目合伙人及审计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于相关 审计中就企业合并涉及 (a) 或然代价的分类及计量; (b) 所收购无形资产在收购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及 (c) 无形资产的预期可使用年期及其后的计量,并没有或忽略遵守、维持或以其他方式应用若干专业标准。   ... (c) 审计项目合伙人及审计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在进行 2014 年度财务报表的 审计时,没有完全遵照 Code of Ethics for Professional Accountants 第 130.1 节的规定。  

完成的调查

完成的调查 2019年7月8日 于2019年7月3日,财务汇报局采纳了一份有关审计一家上市实体截至2015 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报表的调査报告。   财务汇报局发现核数师、审计项目合伙人及审计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于审计中涉及(a)发行可换股债券的期权及(b)若干生产设备的减值评估时,并没有或忽略遵守、维持或以其他方式应用若干专业标准。   ... 调查亦发现有关审计审计质量控制复核人员没有完全遵照 HKSA 220 (Clarified) Quality Control for an Audit of Financial Statements 的规定执行审计质量控制复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