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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财局强调管理层定立正确高层定调的重要性

会财局强调管理层定立正确高层定调的重要性 2024年6月27日 会计及财务汇报局( 会财局 )今天发布一篇题为《 定立及巩固高层定调以实现高质素审计 》 的文章,旨在强调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层在定立和巩固高层定调方面的重要性,以培养着重 道德操守、诚信及致力于审计质素的文化。   文章解释了高层定调在建立及维持道德操守、合规为本及着重质素的文化方面的重要性, 以减少会计师事务所的非法或不道德行为,从而提高审计质素并促进人才发展。会计师事务所的管理层与项目团队之间保持一致的定调,将确保审计人员遵循其定调,并反映于审计工作中。   高层定调应优先考虑专业性而非商业性因素,确保商业考虑不会促使其作出损害审计质素的决策。正确的定调对促进专业怀疑态度方面亦发挥关键作用,这对于提高审计质素至关重要,是审计专业人员工作态度上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财汇局发现一家上市实体未能就两家被投资方的权益作恰当会计处理,其核数师亦未能识别错报

根据经修订的财务汇报局条例的过渡性条文,由于相关审计于 2019 年 10 月 1 日前完 成,财汇局已将该调查报告转介香港会计师公会,以决定是否需要采取任何纪律处分。 ... 由于上述失误,核数师对 2013 年财务报表和 2014 年财务报表发表无保留意见并不恰 当。   审计项目质素控制复核人员也未能对审计项目团队就被投资方 A 和被投资方 B 权益的 会计处理方面作出的判断,以及结论作出充分的客观判断。   ... 本局公开报告的目的   财汇局公布采纳有关上市实体的审计调查报告及财务汇报的查讯报告,以:   (a) 推动受监管人士不断提高审计和财务汇报的质素; (b) 提醒审计委员会成员考虑我们的调查结果对其服务的上市实体财务汇报及审计的 影响;以及 (c) 维持公众对独立核数师监管制度的信心。

完成的调查

完成的调查 2019年9月26日 财务汇报局于2019年9月20日采纳了一份关于审计一家上市实体截至 2014 年3月31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报表的调査报告。   财务汇报局发现,核数师及审计项目合伙人在涉及于截至2014年3月31日止年度收购附属公司所产生商誉的减值评估的审计中,并没有或忽略遵守、维持或以其他方式应用若干专业标准。 ... 调查亦发现审计质量控制复核人员没有完全遵照 HKSA 220 (Clarified) Quality Control for an Audit of Financial Statements 的相关要求执行审计质量控制复核。  

财务汇报局发布其年度查察报告

财务汇报局发布其年度查察报告 2021年6月3日 财务汇报局(财汇局)今天发布其 年度查察报告 (报告),总结我们首个周期(即 2019 年 10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查察上市实体审计的完整结果。在此期间, 财汇局完成了 37 个审计项目以及18 间上市实体会计师事务所的质素监控制度的查察。   本报告包括经我们查察的所有项目的重大发现及审计质素评级、评级的关键原因及我们对该等发现及评级的回应。 ... 结果显示,该等为占市值90%的上市实体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审计质素需要提高。在81%(37 个中的其中30 个)所查察的项目中, 有一项或以上缺乏足够专业怀疑态度的情况,而当中70%的情况对审计质素构成重大影响。

完成的调查

财务汇报局发现,核数师、审计项目合伙人及审计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在涉及企业合并和取得的酒店物业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审计中,并没有或忽略遵 、 。 ... 上述没有遵从审计规定的事宜亦反映出审计项目合伙人没有根据 HKSA 220 的相关规定充分指导和监督审计团队,并充分复核审计的执行。调查亦发现审计质量控制复核人员没有遵照 HKSA 220 的相关要求进行审计质量控制复核。  

完成的调查

完成的调查 2019年5月22日 财务汇报局于2019年5月20日采纳了一份关于审计一家上市实体截至 2012 年5月31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报表的调査报告。   财务汇报局发现核数师、审计项目合伙人及审计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于审计 (i) 集团的可供出售投资 ; (ii) 为支付日后管理服务而发行的可换股票据 ; (iii) 公司对其附属公司的权益所进行的减值测试;及(iv)收入确认时,并没有或忽略遵守维持或以其他方式应用若干专业标准   调查发现核数师及审计项目合伙人没有根据Hong Kong Standard on Auditing (HKSA) 200 Overall Objectives of the Independent Auditor and the Conduct of an Audit in accordance with Hong Kong Standards on Auditing; HKSA 300 Planning an Audit of Financial Statements; HKSA 330 The Auditor’s Responses to Assessed Risks; HKSA 500 Audit Evidence; HKSA 510 Initial Audit Engagements – Opening Balances; HKSA 540 Auditing Accounting Estimates, Including Fair Value Accounting Estimates, and Related Disclosures; HKSA 620 Using the Work of an Auditor’s Expert; 及 HKSA 700 Forming an Opinion and Reporting on Financial Statements 的相关规定,就上述事项计划及/或进行相关审计。   调查亦发现审计质量控制复核人员没有遵照 HKSA 220 Quality Control for an Audit of Financial Statements 的规定执行审计质量控制复核工作。  

完成的调查

完成的调查 2020年4月14日 财务汇报局于2020年4月7日采纳了一份关于审计一家上市实体及其附属公司( 集团 )截至2012年6月30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报表的调査报告。   财务汇报局发现,该核数师、审计项目合伙人及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 员在进行有关集团于联营公司之投资的相关审计中,并没有或忽略遵守维 。 ... 调查亦发现,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没有完全遵照 HKSA 220 (Clarified) Quality Control for an Audit of Financial Statements 的相关规定进行审计质量控制复核工作。  

完成的调查

完成的调查 2020年4月14日 于2020年4月7日,财务汇报局采纳了一份有关审计一家上市实体截至2015 年3月31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报表的调査报告。   财务汇报局发现,于相关审计中就(a)业务合并的收购代价分摊;及(b)为业务合并所发行之代价股份于收购日的公允价值计量,核数师、项目合伙人及项目质素监控审视员并没有或忽略遵守、维持或以其他方式应用若干专业标准。   调查发现就上述事宜,核数师及项目合伙人没有根据 Hong Kong Standard on Auditing (HKSA) 200 (Clarified) Overall Objectives of the Independent Auditor and the Conduct of an Audit in Accordance with Hong Kong Standards on Auditing, HKSA 500 (Clarified) Audit Evidence 及 HKSA 540 (Clarified) Auditing Accounting Estimates, Including Fair Value Accounting Estimates, and Related Disclosures 的规定适当地执行相关审计工作。   调查亦发现相关审计的项目质素监控审视员没有完全遵照 HKSA 220 (Clarified) Quality Control for an Audit of Financial Statements 的相关规定执行项目质素监控审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