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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的调查

完成的调查 2019年1月18日 财务汇报局于2019年1月16日采纳了一份关于审计一家上市实体截至2012 年3月31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报表的调査报告。   财务汇报局发现,核数师及审计项目合伙人在涉及于截至2012年3月31日止 , 年度收购附属公司所产生商誉的减值评估的审计中并没有或忽略遵守、维持或以其他方式应用若干专业标准。具体而言,调查发现核数师及审计项目合伙人没有遵照 Hong Kong Standard on Auditing ( HKSA ) 500 (Clarified) Audit Evidence 及 HKSA 540 (Clarified) Auditing Accounting Estimates, Including Fair Value Accounting Estimates, and Related Disclosures 的相关规定。  

财务汇报局与廉政公署展开联合行动,打击涉嫌失当行为和贿赂

联合行动包括搜查涉及一家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募股的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的办公室, 以及其他相关方处所。   财汇局是根据《财务汇报局条例》,就有关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及注册负责人的涉嫌失当行为进行搜查。

财汇局发表年度调查报告及中期查察报告

财汇局主席黄天佑博士表示:「作为香港的独立核数师监管机构,财汇局有责任保障公众利益。本局的报告不仅能作为沟通和教育之用,亦有助于公众监督我们在查察和调查方面的监管表现。 ... 」   「尽管在许多范畴已有所改进,有关核数师在收入确认之工作范畴所识别到的缺失数量及重大程度却显著上升。 ... 我们的目标是使核数师和审计委员会能够于下一个审计周期之前采取所需行动。」

财务汇报局在立法会财经事务委员会2021-22年度的预算案简报

在简报会中,财汇局主席黄天佑博士向议员展述自新的核数师监管制度从2019 年10 月1 日生效以来,本局如何透过有效履行扩大的职能,保障投资者和公众利益。   财汇局行政总裁Marek Grabowski 先生于简介预算案时解释,财汇局将在2021-22 年度巩固其于2019-21 年度的快速增长,这对于本局转化为香港的独立核数师监管机构不可或缺。在当前经济形势下,财汇局在预算案中坚守财政纪律,仍然能够有效地履行所有法定职能。   财汇局主席黄天佑博士说:「面对新冠肺炎对上市实体核数师带来的巨大挑战,财汇局已主动加强与审计业界沟通,以提醒业界本局对主要审计风险的关注。

推动质素改善 – 正确建立高层定调,有效进行根本原因分析及补救措施

《洞见》分享我们就 2023 年受查察的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如何针对已识别缺失进行根本原因分析,以及制定和实施补救方案的观察。 ... 有效的根本原因分析及补救程序有助事务所(包括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和非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识别缺失的根本原因,并制定适当的补救措施以有效解决这些缺失,从而 持续提升审计质素。 ... 我们强烈鼓励所有事务所采取《洞见》中所分享的良好实践,以改善其根本原因分析及补救程序。 核数师应特别留意以下的关键实践:   为参与根本原因分析及补救程序的人员提供有效的培训及指引; 通过独立监督以确保在事务所和项目层面有效实施补救措施; 通过指导及在出具审计报告前就项目进行质素复核,以捍卫审计质素;及 持续与相关持份者坦诚沟通已识别的缺失和补救措施。  

非公众利益实体审计市场概况

该报告旨在分享非公众利益实体审计市场分布,非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的工作量、以及会财局对执业单位提供高质审计服务的期望。   ... 会财局将持续跟进有关非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以确保市场秩序和保障审计质量。会财局强调合伙人/董事人必须以高质量为首要条件,确保投入足够时间及资源提供审计服务。此外,不论大小实体的审计,包括不活动公司,核数师均须简明清晰地记录已执行的审计程序和所取得的证据。」  

完成的调查

完成的调查 2019年3月15日 于 2019 年 3 月 13 日,财务汇报局采纳了一份有关审计一家上市实体截至 2014年3月31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报表的调査报告。   财务汇报局发现核数师、审计项目合伙人及审计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于审计涉及包含或有交割条款的可换股票据时,并没有或忽略遵守、维持或以其他方式应用若干专业标准。   调查发现核数师及审计项目合伙人没有根据Hong Kong Standard on Auditing (HKSA) 200 (Clarified) Overall Objectives of the Independent Auditor and the Conduct 、 of an Audit in Accordance with Hong Kong Standards on Auditing HKSA 500 (Clarified) Audit Evidence 和 HKSA 510 (Clarified) Initial Audit Engagements – Opening Balances 的规定执行有关可换股票据的审计工作。  

完成的调查

完成的调查 2019年3月15日 于 2019 年 3 月 13 日,财务汇报局采纳了一份有关审计一家上市实体截至 2012年3月31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报表的调査报告。   财务汇报局发现核数师、审计项目合伙人及审计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于审计涉及包含或有交割条款的可换股票据时,并没有或忽略遵守、维持或以其他方式应用若干专业标准。   调查发现核数师及审计项目合伙人没有根据 Hong Kong Standard on Auditing (HKSA) 200 (Clarified) Overall Objectives of the Independent Auditor and the Conduct of an Audit in Accordance with Hong Kong Standards on Auditing 和 HKSA 500 (Clarified) Audit Evidence 的规定执行有关可换股票据的审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