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报
完成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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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15日
于 2019 年 3 月 13 日,财务汇报局采纳了一份有关审计一家上市实体截至 2012年3月31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报表的调査报告。
财务汇报局发现核数师、审计项目合伙人及审计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于审计涉及包含或有交割条款的可换股票据时,并没有或忽略遵守、维持或以其他方式应用若干专业标准。
调查发现核数师及审计项目合伙人没有根据 Hong Kong Standard on Auditing (HKSA) 200 (Clarified) Overall Objectives of the Independent Auditor and the Conduct of an Audit in Accordance with Hong Kong Standards on Auditing 和 HKSA 500 (Clarified) Audit Evidence 的规定执行有关可换股票据的审计工作。
调查亦发现审计质量控制复核人员没有完全遵照 HKSA 220 (Clarified) Quality Control for An Audit of Financial Statements 的规定执行审计质量控制复核工作。
财务汇报局已将调查报告转介香港会计师公会,以决定是否需要采取任何纪律处分,故此相关人士之名称将不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