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財局發出後續公開信重申就核數師變動的期望

  • 2023年1月11日

會計及財務匯報局( 會財局 )今天向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及公眾利益實體之審計委員會發出一封 後續公開信 ,以表達對核數師變動的關注及重申就有關事宜的期望。

 

會財局於 2022 年 10 月 27 日首次發布一封有關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倉促辭任的 公開信 。此後,於 2022 年 1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期間,共有 56 宗核數師辭任,較 2021 年同期的 66 宗減少了 15%。根據公眾利益實體的公告,核數師將辭任歸因於審計費用存在分歧的數目有所減少。儘管如此,一些市場發展(例如:以良好企業管治作為自 願更換核數師的理由),及其對審計質素以至更廣泛的市場紀律問題(例如意見篩選) 之潛在影響,仍引起本局關注。

 

會財局於後續公開信中提出下列四項觀察和關注:

 

  • 核數師因審計過程中發現的問題而被上市實體要求辭任
  • 「企業管治因素」被誤用為核數師辭任理由
  • 過早公布新任核數師的任命
  • 利用「對審計費用存在分歧」來概括解釋核數師辭任原因

 

鑑於上述情況,後續公開信列出對新任核數師、退任核數師和審計委員會的期望。他們各有重要角色及責任確保財務匯報和審計質素。

 

查察部主管賴翠碧女士表示:「核數師透過執行具質素的審計,在捍衛財務匯報質素方面發揮著關鍵作用。新任核數師在決定接任前應採取一切合理步驟以識別相關事實和情況,並保持專業懷疑態度。另一方面,退任核數師應就其有關辭任向新任核數師 提供充足的資訊。」

 

政策、註冊及監督部主管梁家恩女士表示:「審計委員會在監督財務報告和審計流程 以及任命核數師方面肩負重大責任。當核數師倉促辭任,審計委員會在監督任命核數師方面的角色便更形重要。有鑑於此,審計委員會成員必須確保在充分考慮所有法律 和監管要求的情況下,履行其受託職責。這可以通過致力與新任和退任核數師解決未 處理的審計問題,以及與他們進行開誠布公的討論來實現。本局亦敦促他們遵從我們 於 2021 年發布的《 審計委員會有效運作指引-甄選、委任及重新委任核數師 》,特別 是有關披露導致核數師辭任狀況,以及甄選新任核數師的情況。」

 

賴翠碧女士表示:「自發布上一封有關核數師倉促辭任的公開信以來,我們留意到核數師辭任數目和原因均有一些初步改善的跡象。儘管如此,其他在市場上不當行為的跡象亦正在浮現,這將對審計和財務匯報質素產生不良影響。我們敦促公眾利益實體 核數師及審計委員會留意我們提出的關注,並實施我們的建議,以克盡己任,履行與維護審計質素有關的職責,這正是市場信心和資本市場有效運作的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