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財局就胡錦誠因內幕交易裁定犯會計師失當行為作出譴責並罰款港幣 20 萬元

  • 2025年6月27日

會計及財務匯報局( 會財局 )就胡錦誠先生( 胡先生 )干犯會計師失當行為對其作出紀律處分,此決定是繼市場失當行為審裁處( 審裁處 )早前裁定胡先生涉內幕交易後而作出。胡先生因違反《專業會計師道德守則》所規定的有關誠信及專業行為的基本 原則,構成專業方面的不當行為以及不名譽行為。會財局因此對胡先生 (a) 作出公開 譴責、 (b) 處以罰款港幣 20 萬元,以及 (c) 命令胡先生繳付會財局的調查費用。

 

審裁處裁定,胡先生於 2017 年 3 月至 11 月期間就一間前上市公司——華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華熙1 的股份進行內幕交易,違反了《證券及期貨條例》(第 571 章)第 270 條。胡先生進行內幕交易期間為香港會計師公會( 公會 )的會員。胡先生 當時作為中信銀行(國際)有限公司的批發及跨境銀行業務部商業融資執行副總經理, 掌握了有關為華熙私有化提供貸款的內幕消息。期間,胡先生使用其本人及其妻子的 帳戶多次買賣華熙股份,並獲利港幣 290 萬元。

 

本案於 2024 年 7 月由審裁處轉介至會財局,以供考慮對胡先生採取紀律處分。會財局認為胡先生的行為涉及嚴重的誠信問題,因其蓄意利用內幕消息以謀取私利,濫用其作為受信人的職權。在決定適當的紀律處分時,會財局已考慮所有相關情況,包括失當行為的性質、嚴重性、持續時間、次數及影響。會財局亦考慮到胡先生從未持有執業證書2 ,並於 2023 年自願放棄公會會員資格。

 

內幕交易屬於嚴重的失當行為,因該行為明顯違背專業會計師所應具備的誠信、廉正及可信賴標準,並損害會計專業的聲譽。就此類行為一般須採取排除性處分,例如撤銷或暫時吊銷公會會員資格,以及取消或不予發出執業證書。

 

紀律處分部主管梁惠珊女士表示:「這宗涉及專業會計師的內幕交易個案,提醒業界會計專業必須重視誠信與合規意識。會財局期望所有受規管者遵守《專業會計師道德 守則》所規定的基本原則,以維護公眾對會計專業的信任。」

 

有關會財局所作的決定詳情,請參閱 紀律處分行動聲明。 

 

1 當時的股份代號:963。

 

2 若胡先生將來申請執業證書,會財局在確定其是否為適當人選時,會將本紀律處分記錄納入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