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报
会财局就胡锦诚因内幕交易裁定犯会计师失当行为作出谴责并罚款港币 2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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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27日
会计及财务汇报局( 会财局 )就胡锦诚先生( 胡先生 )干犯会计师失当行为对其作出纪律处分,此决定是继市场失当行为审裁处( 审裁处 )早前裁定胡先生涉内幕交易后而作出。胡先生因违反《专业会计师道德守则》所规定的有关诚信及专业行为的基本 原则,构成专业方面的不当行为以及不名誉行为。会财局因此对胡先生 (a) 作出公开 谴责、 (b) 处以罚款港币 20 万元,以及 (c) 命令胡先生缴付会财局的调查费用。
审裁处裁定,胡先生于 2017 年 3 月至 11 月期间就一间前上市公司——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华熙 )1 的股份进行内幕交易,违反了《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571 章)第 270 条。胡先生进行内幕交易期间为香港会计师公会( 公会 )的会员。胡先生 当时作为中信银行(国际)有限公司的批发及跨境银行业务部商业融资执行副总经理, 掌握了有关为华熙私有化提供贷款的内幕消息。期间,胡先生使用其本人及其妻子的 帐户多次买卖华熙股份,并获利港币 290 万元。
本案于 2024 年 7 月由审裁处转介至会财局,以供考虑对胡先生采取纪律处分。会财局认为胡先生的行为涉及严重的诚信问题,因其蓄意利用内幕消息以谋取私利,滥用其作为受信人的职权。在决定适当的纪律处分时,会财局已考虑所有相关情况,包括失当行为的性质、严重性、持续时间、次数及影响。会财局亦考虑到胡先生从未持有执业证书2 ,并于 2023 年自愿放弃公会会员资格。
内幕交易属于严重的失当行为,因该行为明显违背专业会计师所应具备的诚信、廉正及可信赖标准,并损害会计专业的声誉。就此类行为一般须采取排除性处分,例如撤销或暂时吊销公会会员资格,以及取消或不予发出执业证书。
纪律处分部主管梁惠珊女士表示:「这宗涉及专业会计师的内幕交易个案,提醒业界会计专业必须重视诚信与合规意识。会财局期望所有受规管者遵守《专业会计师道德 守则》所规定的基本原则,以维护公众对会计专业的信任。」
有关会财局所作的决定详情,请参阅 纪律处分行动声明。
1 当时的股份代号:963。
2 若胡先生将来申请执业证书,会财局在确定其是否为适当人选时,会将本纪律处分记录纳入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