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公報
完成的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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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18日
財務匯報局於2019年1月16日採納了一份關於審計一家上市實體截至2012 年3月31日止年度的綜合財務報表的調査報告。
財務匯報局發現,核數師及審計項目合夥人在涉及於截至2012年3月31日止 , 年度收購附屬公司所產生商譽的減值評估的審計中並沒有或忽略遵守、維持或以其他方式應用若干專業標準。具體而言,調查發現核數師及審計項目合夥人沒有遵照 Hong Kong Standard on Auditing ( HKSA ) 500 (Clarified) Audit Evidence 及 HKSA 540 (Clarified) Auditing Accounting Estimates, Including Fair Value Accounting Estimates, and Related Disclosures 的相關規定。
調查亦發現審計質量控制覆核人員沒有遵照 HKSA 220(Clarified) Quality Control for an Audit of Financial Statements 的相關要求進行審計質量控制覆核。
本局已將調查報告轉介香港會計師公會,以決定是否需要採取任何紀律處分,故此相關人士之名稱將不會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