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公報
財匯局發現核數師未能適當處理已識別的錯報,並在確定整體重要性時未有適當運用專業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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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23日
財匯局採納了一份調查報告,指出一間上市實體(以下稱 上市實體 )的核數師(以下稱 核數師 )未能:
(a) 適當處理一間上市實體截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止年度的合併財務報表(以下稱 相關財務報表 )中收購子公司應付代價計量的錯報;以及
(b) 在確定財務報表整體重要性時適當地運用專業判斷。
根據經修訂的財務匯報局條例的過渡性條文,由於相關審計已於 2019 年 10 月 1 日前完成,財匯局已將該調查報告轉介香港會計師公會,以決定是否需要採取任何紀律處分。為免影響紀律處分程序,相關人士之名稱將不會於此時公開。
有關個案由一家監管機構於2018 年3 月轉介至本局,本局隨後於2018 年9月6日展開調查。
與應付代價計量有關的錯報
香港會計準則第39 號要求實體在首次入賬時按公平值計量金融負債,其後按實際利率攤銷該公平值與應付總額之間的差額。
上市實體以現金代價收購一間附屬公司,須分期支付。最後一期代價於收購日期後超過一年到期(即應付代價)。應付代價最初按應付總金額計量,未有考慮貨幣的時間價值。
核數師在審計質素方面的缺失
核數師識別上市實體與應付代價的計量有關的錯報,核數師認為該錯報的影響並不重大,因此未有要求對財務報表進行調整,並出具了無保留意見的核數師報告。由於錯報並非「顯然微小」,核數師未能:
- 匯總已識別與應付代價計量有關的錯報;
- 要求管理層提供的書面陳述包括或附上尚未更正錯報的摘要;以及
- 與管治層就該錯報溝通,並在審計工作底稿中保留該溝通紀錄。
在評估上述尚未更正錯報對財務報表的影響時,核數師運用了他們所確定的財務報表的整體重要性。一般而言,如果在合理預期下,有關的錯報 (包括疏漏) 單獨或匯總起來可能影響綜合財務報表使用者依賴財務報表所作出的經濟決策,則有關的錯報可被視作重大。
核數師確定重要性時涉及專業判斷,而重要性判斷是根據周圍情況作出,並受核數師如何看待財務報表使用者對財務信息的需求及錯報的規模或性質,或兩者綜結所影響。
核數師以不同的基準和百分比,計算了三個潛在的重要性水平。核數師選擇了以收入的 1.5% 作為確定財務報表整體重要性的基礎。核數師未能合理解釋為何所選擇的基準和百分比適合於相關情況。值得留意的是,核數師亦未能證明它們如何反映實體財務報表使用者的需求和期望。因此,核數師未能適當地運用專業判斷以確定合適的財務報表整體重要性。
項目質素監控審視員未能就財務報表整體重要性作出的判斷,進行充分客觀的評估。
因此,項目合夥人和項目質素監控審視員沒有或忽略遵守、維持或以其他方式應用 《專業會計師道德守則》中列明的專業能力及謹慎態度的基本原則。
相關技術指標
HKAS 39 訂立了金融資產、金融負債和一些非金融項目買賣合約的確認和計量的原則。
Hong Kong Standard on Auditing (HKSA) 200 Overall Objectives of the Independent Auditor and the Conduct of an Audit in Accordance with Hong Kong Standards on Auditing 說明核數師在運用專業判斷時,應對適用財務匯報框架具備充分的理解。
HKSA 220 Quality Control for an Audit of Financial Statements 說明項目質素監控審視員應就項目團隊作出的重大判斷,以及在編制審計報告時作出的結論,進行客觀評估。
HKSA 260 Communication with Those Charged with Governance 說明核數師在審計財務報表時與管治層溝通的責任。
HKSA 320 Materiality in Planning and Performing an Audit 說明核數師在計劃和執行財務報表審計時運用重要性概念的責任。
《專業會計師道德守則》是專業會計師的職業道德指引。
本局公開報告的目的
財匯局公佈採納有關上市實體的審計調查報告及財務匯報的查訊報告,以:
(a) 推動受監管人士不斷提高審計和財務匯報的質素;
(b) 提醒審計委員會成員考慮我們的調查結果對其服務的上市實體財務匯報及審計的影響;以及
(c) 維持公眾對獨立核數師監管制度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