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合作加強審計監管的有效性

  • 2024年8月2日

會計及財務匯報局( 會財局 )與國家財政部監督評價局( 財政部監督評價局 )近期透過跨 境監管合作,發現有香港會計師事務所違反內地法律法規的行為,財政部監督評價局積極 採取了相關監管行動。

 

財政部監督評價局在今天發布的 公告 中指出,一家香港註冊的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開元信德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於 2022 年至 2023 年期間承接的 5 家在香港上市的內地企業的年報審計業務,沒有遵守內地《會計師事務所從事中國內地企業境外上市審計業務暫行規定》( 暫行規定 )中的多項報備規定。該暫行規定自 2015 年 7 月起生效,旨在規範境外會計師事務所在內地審計業務行為及審計質量。財政部監督評價局根據暫行規定, 禁止開元信德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在未來 5 年內從事內地企業境外上市審計業務。

 

上述公告是財政部監督評價局繼早前發布的一份關於一名內地註冊會計師沒有按照內地法律要求,以個人名義而非通過其所屬的內地會計師事務所,接受了來自開元信德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委託的 5 項審計工作的行政處罰事項決定書之後發布的。

 

本次事件凸顯了會財局與財政部監督評價局在跨境監管協作的重要性及其成效,進⼀步規範跨境審計執業⾏為,以維持高審計質量,從⽽加強巿埸對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的信⼼。

 

會財局將繼續與財政部監督評價局協同合作,加強監督及管理跨境審計業務,以確保香港會計師事務所就相關監管的合規要求,包括暫行規定及其他法規下的業務報備、定期報告規定、與內地會計師事務所的業務合作以及對審計工作底稿的保存等。

 

繼 2024 年 7 月 16 日發布的 新聞聲明 後,本局再次強調,香港會計師事務所有責任遵守其在任何司法權區(包括內地及海外)提供審計服務時適用的所有法律法規。根據會財局的 註冊制度,執業人士必須具備所需能力,包括對適用的法律法規的理解及遵守。在考慮任何註冊或續期申請時,會財局將根據其掌握的所有資料,包括申請人的合規紀錄。本局亦同時提醒執業人士必須向會財局及相關監管機構適時自行匯報重大關鍵事件或違反法律法規的情况。

 

為維護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聲譽,會財局將採取迅速有效的行動,以確保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遵守專業操守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