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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的調查

財務匯報局已將調查報告轉介香港會計師公會,以決定是否需要採取任何紀律處分,故此相關人士之名稱將不會公開。

完成的調查

本局已將調查報告轉介香港會計師公會,以決定是否需要採取任何紀律處分,故此相關人士之名稱將不會公開。

完成的調查

財務匯報局已將調查報告轉介香港會計師公會,以決定是否需要採取任何紀律處分,故此相關人士之名稱將不會公開。

財匯局完成一宗有關核數師沒有取得必要證據以得出聯營公司沒有減值結論的調查

根據經修訂的財務匯報局條例的過渡性條文,由於相關審計於 2019 年 10 月 1 日前完成,調查報告已轉介至香港會計師公會,以確定是否需要採取紀律處分。為了避免影響任何相關的紀律處分程序,故此相關人士之名稱暫不會公開。  

財務匯報局與香港會計師公會簽訂《監督安排協議聲明》

根據修訂條例,財匯局獲賦予直接行使查察、調查、紀律處分上市實體核數師和認可上市實體海外核數師的權力。財匯局亦獲賦予權力監督公會履行對上市實體核數師的註冊、制定專業道德及制定核數及核證執業準則和持續專業發展規定的職能。  

調查

調查 會財局作為香港獨立的會計專業監管機構,獲賦予法定職責展開調查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註冊負責人、非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及專業人士的潛在失當行為,並將確有問題的個案轉介紀律處分部,施加處分或移交其他監管機構或執法部門。 調查程序 下圖展示整體調查程序: 第一階段 評估 會財局評估來自不同來源有關關潛在失當或不當行為的資料,確定是否根據《會財局條例》展開調查。

會財局就恒大審計對羅兵咸永道處以三億港元罰款及六個月執業限制,並對其兩名前註冊負責人合共處以一千萬港元罰款

加重及減輕處分之因素:羅兵咸永道過往被香港會計師公會紀律處分的紀錄為加重處分之因素;羅兵咸永道在事件後已採取並持續採取補救措施,以及張先生及周先生過往無紀律處分紀錄,為減輕處分之因素。   會財局紀律處分部主管梁惠珊女士表示:「這是會財局首次對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施加執業限制。 ... 有關決定的詳情,請參閱 紀律處分行動聲明 。   [1] 羅兵咸永道為會財局註冊的會計師事務所及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註冊編號 0034)。

覆核審裁處確認會財局因蔣森林及蔣森林會計師行嚴重違反核數師獨立性的根本要求,暫時吊銷其註冊的決定

在決定針對該些受規管者的紀律處分時,會財局考慮了所有相關情況,包括失當行為的性質、嚴重性、頻密程度、持續時間及影響等因素,以確保作出相稱的處分,實現監督目的。   ... 在覆核審裁處的裁定中,主席張天任資深大律師表示: 「為了維護審計行業獨立性的根本原則,我們必須向執業者和公眾發出明確堅定的信息:即妥協獨立性的行為不會受到容忍,違規者將面臨嚴厲的制裁。」   會財局紀律處分部主管梁惠珊女士表示:「核數師的獨立性要求至關重要,並是審計工作的核心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