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匯報局與香港會計師公會簽訂《監督安排協議聲明》

  • 2019年9月27日

(2019 年 9 月 27 日,香港 ) 財務匯報局(財匯局)與香港會計師公會 ( 公會 ) 今天簽訂《監督安排協議聲明》(聲明),標誌著雙方將於 2019 年 10 月 1 日《財務匯報局(修訂)條例》 ( 修訂條例 ) 生效後,開展合作新一頁。

 

根據修訂條例,財匯局獲賦予直接行使查察、調查、紀律處分上市實體核數師和認可上市實體海外核數師的權力。財匯局亦獲賦予權力監督公會履行對上市實體核數師的註冊、制定專業道德及制定核數及核證執業準則和持續專業發展規定的職能。

 

該聲明由財匯局署理行政總裁林穎志女士及公會行政總裁兼註冊主任陳詠新女士簽署,並由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副秘書長吳靜靜女士、財匯局主席黃天祐博士 。 及公會會長羅富源見証。

 

根據聲明,財匯局有權向公會索取有關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註冊、制定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持續專業發展規定及制定專業道德、核數及核證執業準則事宜的資料。公會將定期向財匯局提供有關監督職能的報告,而財匯局將就公會在各個職能的執行進行定期評估。

 

財務匯報局主席黃天祐博士表示:「今天簽署的聲明將有助財匯局有效地履行作為香港獨立核數師監管機構的法定職能。財匯局肩負著監督責任,期望與公會緊密而有效地合作,以提高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的素質和能力,以及整個審計行業的競爭力。我們衷心感謝財經事務及庫務局一直以來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