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流程
公众、投资者和其他相关团体的投诉乃会计及财务汇报局(会财局)的重要资讯来源。如果你认为你的投诉属于会财局的职权范围内,请透过我们的网上投诉表格作出投诉。
在提交投诉之前,请参阅投诉指引和以下常见问题以获取更多资讯。
会财局在处理投诉时以致力维护整体公众利益为依归。会财局不会为个别投诉人的利益而行事。
会财局的着眼点在于:
- 投诉对象是否有涉及《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所订之失当行为或不遵从事宜,或违反由会财局执行的任何法律及规例;
- 投诉事项的性质及严重性是否需要会财局介入,以符合公众利益; 及
- 投诉有否涉及任何须由会财局跟进的监管事项。
会财局并不会:
- 处理超出会财局监管香港会计专业职权范围的事宜;
- 介入服务质素问题、商业纠纷、私人民事和雇佣事宜或刑事事项;
- 担任你的财务或法律顾问;
- 协助追讨你的金钱或提供任何金钱损失的赔偿; 及
- 在未达到《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所订法律门槛的情况下,展开正式调查。
若你所指控的事宜属会财局职权范围,你可以向会财局提出投诉,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及/或证据,证明核数师或执业单位有怀疑失当行为,或上市实体的财务报表中有与会计准则相关的怀疑不遵从事宜。我们将根据你所提供的资料作出跟进。
为使会财局能有效地处理你的投诉,请填写我们的网上投诉表格,你亦可下载PDF格式的投诉表格,填写后以电邮或邮寄方式提交。
为避免延误,我们鼓励你详尽和准确地填妥投诉表格的所有部分,并连同所有与投诉相关的资料和文件,通过网上、电邮或邮寄的方式提交给会财局。 如你提供联络资料,会财局或会联络你以进一步获取资料。
会财局接受匿名投诉,如投诉表格中没有提供投诉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投诉将被视为匿名投诉。
虽然会财局接受匿名投诉,但我们鼓励投诉人提供姓名和联系方式。完整的联络资料有助会财局收集更详细和准确的资讯,从而有效地跟进和处理你的投诉。
就投诉而提供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阁下的个人资料)将用于投诉表格上所述的目的。
除非得到你的同意或基于法律规定,会财局不会披露你的投诉和个人资料。然而,根据《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和《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第 486 章),会财局在某些个别情况下可能会在未经你同意下向第三方披露你的投诉或个人资料。建议你向会财局提出投诉前,细阅会财局有关私隐政策的网页。
如你已向会财局提供联系资料,在收到投诉后,我们将向你发出确认函及提供一个参考编号。如有需要,会财局可能会与你联络,以厘清相关事宜及/或索取进一步的资料。
会财局受理投诉后,将审查所有相关资料。一般而言,我们将评估投诉是否属于会财局的职权范围。如果相关事宜并不属于会财局的职权范围,但可能属于其他监管机构的职权范围,我们建议投诉人直接向有关当局/监管机构举报。
下述因素有助会财局评估收到的投诉:
- 就指控提供清晰和精简的解释
- 就涉及重大影响的失当行为或不遵从事宜作出说明
有充分和适当证据支持的指控
经进行初步评估后,我们将决定如何跟进有关事项,包括决定展开调查及/或查讯或不采取进一步行动。
请注意,会财局并不会就所有投诉展开调查及/或查讯。会财局只会在证据达至《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所规定的法定门槛时,才会展开调查及/或查讯。
会财局不会处理无意义、缠绕性、出于误解或具恶意成分、与公众利益无关或微不足道的投诉,例如有关运算失误、印刷或语法错误及/或对财务报表构成极轻微财务影响的表逹事项。
处理不合理、持续或重复的投诉会耗费我们的资源。因此,会财局可能会限制或停止与我们认为不合理、持续、重复或缠绕性的投诉人沟通。
如果你的投诉事宜不构成重大过错,相关投诉不会被进一步跟进,你将收到书面通知。
如果会财局就你的投诉展开调查,你并不会收到最新消息或结果。 基于法律上的保密规定, 会财局不会分享在处理你的投诉过程中收集到的具体细节或资料,以确保公平性和符合适当程序。 这做法能保持会财局程序的完整性,并令涉事人免受无根据的指控。
若会财局对会计师、执业单位及/或认可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的失当行为进行的调查导致纪律处分,我们会在采取纪律处分后公开调查结果。会财局对上市实体的不遵从事宜的查讯结果将在所有相关事宜作出决定后向公众发布。
为避免误会或延误处理你的投诉,会财局要求你填写投诉表格,以确保资料准确,并鼓励你在提出投诉时提供所有证明文件和证据。
如欲就投诉提供补充资料,可透过电邮或邮寄方式致函会财局,因为书面沟通可以妥善和清晰地记录我们的投诉处理情况。
会财局根据处理投诉期间所收集的所有资料,得出最终的评估结果。会财局只会考虑有充分理据的投诉复检申请(例如有新证据及足够的支持理据)。而在此情况下,你可以以书面形式向会财局提交有关资料,会财局将审视你提供的所有相关资料。在适当的情况下,我们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你有关评估结果。
会财局并不会就所有投诉个案采取执法行动。我们的评估并不会影响你的法律权利,你亦可以通过其他途径(例如民事诉讼)进一步提出你的申诉。
如投诉人在收到会财局评估结果的通知后仍就相同个案持续作出投诉,但未能提供任何新的证据及相关资料,会财局或不会回应该投诉人就该投诉提交的信函,会财局会将此安排及理由以书面形式告知投诉人。
其他
核数师对公司的股东整体负责,而非个别股东。因此,核数师并无责任回应股东的查询,或应股东要求提供经审核的财务报表或其他财务资料。建议你直接向适当的对象提出要求,例如公司董事。
有关法律实体(例如:私人公司、专业团体或大厦的法团)财务报表内容的查询,应直接向负责编制财务报表的一方提出,例如私人公司或专业团体的董事,物业管理公司或业主立案法团的管理委员会。
会财局并不会协助解决商业或民事纠纷。建议你与适当的对象讨论此事,例如你的会计师/核数师及/或你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