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报
会财局强调遵守公众利益实体项目注册规定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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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17日
会计及财务汇报局( 会财局 )提醒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人员,必须充分了解并遵从《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第 588 章) ( 会财局条例 )有关进行公众利益实体项目的注册规定。
根据会财局条例,公众利益实体项目必须由会财局注册的本地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 注册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 )或会财局认可的境外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承担及进行。就注册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而言,会财局条例亦对担任公众利益实体项目的项目合伙人或项目质素监控审视员的人选有具体注册规定,当中包括:
- 任何人以项目合伙人或项目质素监控审视员之身份参与公众利益实体项目前,必须已成为该注册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之注册项目合伙人或注册项目质素监控审视员(视情况而定);及
- 注册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不得授权任何并非该注册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的注册项目合伙人或注册项目质素监控审视员的人士,以该特定身份进行活动。
公众利益实体项目的注册规定,旨在确保相关项目由适当人选进行,以保障公众利益实体项目的审计质素。因此,遵从注册规定至关重要,任何违反行为绝不会被容忍。
违反上述注册规定不单构成严重失当行为,亦有损会计专业的信誉。根据会财局条例, 相关行为亦有机会构成刑事罪行,一经循公诉程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港币 100 万元及监禁两年。
会财局已对一些未有遵从进行公众利益实体项目注册规定的个案展开调查。当发现任何会计师事务所和个人有相关的失当行为,会财局将采取严厉执法行动,并可能将个案移交相关执法机构跟进。
会财局敦促公众利益实体项目核数师和相关人员紧遵会财局的《 注册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指南 》,该指南提供了有关注册及续期申请的详尽审批标准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