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汇报局与香港会计师公会签订《监督安排协议声明》

  • 2019年9月27日

(2019 年 9 月 27 日,香港 ) 财务汇报局(财汇局)与香港会计师公会 ( 公会 ) 今天签订《监督安排协议声明》(声明),标志着双方将于 2019 年 10 月 1 日《财务汇报局(修订)条例》 ( 修订条例 ) 生效后,开展合作新一页。

 

根据修订条例,财汇局获赋予直接行使查察、调查、纪律处分上市实体核数师和认可上市实体海外核数师的权力。财汇局亦获赋予权力监督公会履行对上市实体核数师的注册、制定专业道德及制定核数及核证执业准则和持续专业发展规定的职能。

 

该声明由财汇局署理行政总裁林颖志女士及公会行政总裁兼注册主任陈咏新女士签署,并由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副秘书长吴静静女士、财汇局主席黄天佑博士 。 及公会会长罗富源见证。

 

根据声明,财汇局有权向公会索取有关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注册、制定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持续专业发展规定及制定专业道德、核数及核证执业准则事宜的资料。公会将定期向财汇局提供有关监督职能的报告,而财汇局将就公会在各个职能的执行进行定期评估。

 

财务汇报局主席黄天佑博士表示:「今天签署的声明将有助财汇局有效地履行作为香港独立核数师监管机构的法定职能。财汇局肩负着监督责任,期望与公会紧密而有效地合作,以提高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的素质和能力,以及整个审计行业的竞争力。我们衷心感谢财经事务及库务局一直以来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