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公報
財匯局就冠華國際財務報表及德勤審計展開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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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19日
財務匯報局( 財匯局 )今天公布展開以下行動:
(i) 就冠華國際控股有限公司( 冠華國際 )截至2020 年3 月31 日年度( 年度賬目 ) 及截至2020 年9 月30 日六個月( 中期賬目 )財務報表展開查訊;及
(ii) 就德勤會計師事務所( 德勤 )對年度帳目的審計展開調查。
在2021 年2 月22 日的公告( 第一條公告 )中,冠華國際指出,其審計委員會於2021 年2 月16 日接獲德勤於2021 年2 月11 日撰寫的信函( 第一封信函 ),德勤表示於 2021 年1 月22 日接獲有關冠華國際的兩間內地附屬公司的兩份信用報告,而該信用報告包括若干尚未償還借貸共9.46 億元人民幣( 借貸 ),當中「部分」可能並無計入集團的年度賬目及中期賬目內。
德勤是冠華國際年度賬目的核數師,並就其年度帳目發表了無保留審計意見。德勤亦就其中期賬目發表了無保留審閱結論。
2021 年2 月22 日,德勤向財匯局通報第一條公告。就財匯局於2021 年2 月27 日的提問,德勤在2021 年3 月2 日的信函作出了回應,指出其已於2021 年2 月26 日通知冠華國際( 第二封信函 ),根據其分析,表示只有部分借貸可能未計入年度賬目和中期賬目,似乎不再準確。
財匯局亦於2021 年2 月23 日收到來自公眾的投訴,對第一條公告中有關可能未記錄的借貸所披露的空泛資料表示關注,並質疑就銀行借貸的審計工作是否已適當地進行 。
2021 年3 月9 日,冠華國際發布了公告( 第二條公告 ),表示公司已接獲德勤的第二封信函,並表示已要求德勤就第一封信函和第二封信函內的不一致之處作出澄清,並就第二封信函所指的分析提供進一步資料和解釋。
考慮到冠華國際的股份買賣仍在進行,財匯局已就其年度賬目和中期賬目展開查訊, 並就其年度賬目的審計展開調查,以釐清以下公眾的提問及疑慮,因這最符合冠華國際股東及投資者的利益:
- 對於未記錄的借貸,年度帳目和中期帳目是否以及在何種程度上嚴重錯報;及
- 核數師是否按照相關的審計準則就年度賬目進行了審計。
財匯局表示在必要情況下,例如保障股東或投資者的利益、釋除公眾疑慮及維持公眾對獨立核數師監管制度的信心時,將公布對上市實體的財務匯報及審計進行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