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汇局就冠华国际财务报表及德勤审计展开调查

  • 2021年3月19日

财务汇报局( 财汇局 )今天公布展开以下行动:

 

(i) 就冠华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冠华国际 )截至2020 年3 月31 日年度( 年度账目 ) 及截至2020 年9 月30 日六个月( 中期账目 )财务报表展开查讯;及

(ii) 就德勤会计师事务所( 德勤 )对年度帐目的审计展开调查。

 

在2021 年2 月22 日的公告( 第一条公告 )中,冠华国际指出,其审计委员会于2021 年2 月16 日接获德勤于2021 年2 月11 日撰写的信函( 第一封信函 ),德勤表示于 2021 年1 月22 日接获有关冠华国际的两间内地附属公司的两份信用报告,而该信用报告包括若干尚未偿还借贷共9.46 亿元人民币( 借贷 ),当中「部分」可能并无计入集团的年度账目及中期账目内。

 

德勤是冠华国际年度账目的核数师,并就其年度帐目发表了无保留审计意见。德勤亦就其中期账目发表了无保留审阅结论。

 

2021 年2 月22 日,德勤向财汇局通报第一条公告。就财汇局于2021 年2 月27 日的提问,德勤在2021 年3 月2 日的信函作出了回应,指出其已于2021 年2 月26 日通知冠华国际( 第二封信函 ),根据其分析,表示只有部分借贷可能未计入年度账目和中期账目,似乎不再准确。

 

财汇局亦于2021 年2 月23 日收到来自公众的投诉,对第一条公告中有关可能未记录的借贷所披露的空泛资料表示关注,并质疑就银行借贷的审计工作是否已适当地进行 。

 

2021 年3 月9 日,冠华国际发布了公告( 第二条公告 ),表示公司已接获德勤的第二封信函,并表示已要求德勤就第一封信函和第二封信函内的不一致之处作出澄清,并就第二封信函所指的分析提供进一步资料和解释。

 

考虑到冠华国际的股份买卖仍在进行,财汇局已就其年度账目和中期账目展开查讯, 并就其年度账目的审计展开调查,以厘清以下公众的提问及疑虑,因这最符合冠华国际股东及投资者的利益:

 

  • 对于未记录的借贷,年度帐目和中期帐目是否以及在何种程度上严重错报;及
  • 核数师是否按照相关的审计准则就年度账目进行了审计。

 

财汇局表示在必要情况下,例如保障股东或投资者的利益、释除公众疑虑及维持公众对独立核数师监管制度的信心时,将公布对上市实体的财务汇报及审计进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