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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財局呼籲核數師及審計委員會加強保障措施,以維護核數師向審計客戶採購的獨立性

會財局呼籲核數師及審計委員會加強保障措施,以維護核數師向審計客戶採購的獨立性 2024年10月4日 會計及財務匯報局( 會財局 )今天發布了一篇題為 《維護核數師獨立性:向審計客戶採購時相關的考慮》 的文章,主要針對核數師在向審計客戶採購時所面臨與獨立性有關的威脅, 傳達會財局的關注。會財局敦促會計師事務所對與審計客戶的關係保持警惕,並建立完善的程序以識別和減低獨立性風險。   核數師獨立性是客觀和可靠審計的基石。任何違反獨立性要求的行為均可能損害核數師的專業,及威脅審計質素。 ... 會財局亦強調,審計委員會應更加主動積極地維護其核數師的獨立性。這包括定立正確的定調,並透過開放的溝通和嚴謹的審查以主動監督核數師的獨立性,確保不會向核數師提供價格優惠、增加產品供應或提高產品可及性方面等優惠待遇、權利或特權。  

常見問題 - 查察

查察包括但不限於(如適用)評估以下事項:   核數師自上次查察後提出的整改措施的有效性; 核數師質素管理制度是否符合《香港質素管理準則》; 事務所是否遵守香港會計師公會頒布的《專業會計師反洗錢及反恐怖融資指引》(《反洗錢指引》)中的反洗錢及反恐怖融資規定。 ... 審計超過100家公眾利益實體的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將每年接受查察。 實地查察 3. 核數師何時會獲知被選定接受查察的項目? ... 該等風險因素包括但不限於(如適用)以下各項:   實體的性質或主要業務活動 實體是否在若干新興業務或市場擁有重大營運 受當前經濟狀況嚴重影響的行業 存在審計挑戰及/或重大審計風險的領域 項目合夥人或審計質素覆核人是否正接受調查或受制裁 核數師報告在獲委任後不久即發出 公眾利益程度,例如市值較大的上市實體審計,以及首次公開招股等資本市場交易項目 新任核數師承接時審計費用大幅減少 6.

財匯局完成一宗有關核數師沒有取得必要證據以得出聯營公司沒有減值結論的調查

財匯局完成一宗有關核數師沒有取得必要證據以得出聯營公司沒有減值結論的調查 2021年12月14日 財匯局採納了一份調查報告。調查發現一家上市實體的核數師沒有就上市實體所投資的聯營公司(該投資)減值評估取得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 ... 上市實體參考估值報告後認為該投資並無減值。   核數師在審計質素方面的缺失   釐定該投資之可收回金額涉及評估聯營公司及相關業務之未來財務表現的重大判斷及估計,而該等估計受制於高度的估計不確定性及固有的重大錯報風險。  

財匯局根據與國家財政部監督評價局簽訂的審計監管合作備忘錄取得審計底稿後完成的第二宗調查

財匯局根據與國家財政部監督評價局簽訂的審計監管合作備忘錄取得審計底稿後完成的第二宗調查 2021年8月23日 2021 年8 月12 日,財匯局採納了一份調查報告,報告指出一家上市實體的核數師未能察覺該上市實體截至2017 年3 月31 日止的綜合財務報表(以下稱 2017 年財務報表 ) 中,出現與可供出售股權投資(以下稱 該投資 )的減值評估有關的重大錯報。 ... 該核數師未能適當解讀或應用適用的財務匯報準則,以評估該上市實體就該投資減值評估的會計處理,並在評估權益工具投資的公允價值是否出現大幅或長時間下跌至低於其成本值時,沒有適當運用專業判斷。   ... 準則亦要求核數師瞭解適用的財務匯報框架。   HKSA 540 Auditing Accounting Estimates, Including Fair Value Accounting Estimates, and Related Disclosures 說明核數師進行財務報表審計時,對會計估計 (包括公允價值會計估計)及相關披露有關的責任。

財匯局與投委會合作向散戶投資者推廣與審計相關的金融知識

第一篇文章解釋了核數師對於財務報表發表意見的性質、投資者可能遇到的四類核數師的意見,以及這些意見如何協助投資者了解財務報表的質素。   第二篇文章解釋了何為關鍵審計事項,舉例說明了一些經常報告的事項,以說明其如何為投資者提供有用的資訊。核數師的意見是關於財務報表,而關鍵審計事項則關於審計。兩者均提出了核數師在審計過程中認為最重要的事項。   ... 請點擊以下連接閱讀文章:  核數師的意見 財務報表的關鍵審計事項

財匯局發現一家上市實體未能就兩家被投資方的權益作恰當會計處理,其核數師亦未能識別錯報

財匯局發現一家上市實體未能就兩家被投資方的權益作恰當會計處理,其核數師亦未能識別錯報 2022年4月20日 2022 年 4 月 14 日,財匯局採納了一份調查報告,指出一家上市實體(以下稱 上市實 體 )的核數師(以下稱 核數師 )於以下方面未能識別重大錯報:   (a) 在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的綜合財務報表(以下稱 2013 年財務報表 ) 和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的綜合財務報表(以下稱 2014 年財務報表 )中, 上市實體就一家被投資方(以下稱 被投資方 A )的股本權益的會計處理;以及 (b) 在 2014 年財務報表中,未有合併一家從事轉介業務(以下稱 轉介業務 )的全資 子公司(以下稱 被投資方 B )。   ... 在此 情況下, 2014 年財務報表中未有合併被投資方 B 違反了HKFRS 10 的規定。   核數師在審計質素方面的缺失   調查顯示,核數師未能:   (a) 就上市實體對被投資方 A 權益的會計處理,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例如:被 投資方 A 的公司章程); (b) 以足夠的專業懷疑態度評估管理層的陳述; (c) 在評估上市實體於被投資方 A 和被投資方 B 的權益的會計處理時,恰當地應用適 用的財務匯報準則;以及 (d) 針對上市實體就被投資方 A 和被投資方 B 的權益的會計處理與管治層溝通,因為 相關決定牽涉重要的管理層判斷。   由於上述失誤,核數師對 2013 年財務報表和 2014 年財務報表發表無保留意見並不恰 當。  

財匯局總結一家上市實體沒有確認股本權益的減值虧損,以及其核數師未能識別錯報

財匯局總結一家上市實體沒有確認股本權益的減值虧損,以及其核數師未能識別錯報 2021年12月17日 財匯局採納了一份查訊報告及一份調查報告,發現    一家上市實體沒有確認在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的財務報表( 2016 年財務報表 )中呈列的可供銷售股本權益投資( 投資 )的減值;以及 該上市實體的核數師核數師 )未能識別於 2016 年財務報表中呈列的投資減值相關的重大錯報。   ... 上市實體亦沒有根據 HKAS 1 及 HKAS 7(見下文)的規定,在 2016 年財務報表中披露其確定是否存在客觀證據時所作的判斷。   核數師在審計質素方面的缺失   核數師未能識別上述重大錯報,因此發出不適當的無保留審計意見。 ... 準則亦要求核數師瞭解適用的財務匯報框架。   HKSA 700 Forming an Opinion and Reporting on Financial Statements 規定核數師在作出審計意見時,需評估財務報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均按照適用的財務匯報框架的要求編制。  

財匯局發現核數師未能獲取必要證據,以支持償還金融負債收益的計量和確認

財匯局發現核數師未能獲取必要證據,以支持償還金融負債收益的計量和確認 2021年12月30日 財匯局採納了一份調查報告,指出一間上市實體(以下稱 上市實體 )的核數師(以下稱 核數師 )未能獲得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以支持該上市實體截至 2013 年 3 月 31 日止年度綜合財務報表中,所載列償還承兌票據收益的計量和確認。   ... 承兌票據於償還日的公允價值乃根據估值報告釐定。   核數師在審計質素方面的缺失   核數師未能充分地評估質性因素的真確性,以支持承兌票據的條款變更為根據香港會計準則第39 號中所要求的現有金融負債條款的重大修改。 ... 核數師將估值報告作為審計證據的一部分,並在審計過程中聘請了一名估值師審閱估值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