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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 查察

查察包括但不限於(如適用)評估以下事項:   核數師自上次查察後提出的整改措施的有效性; 核數師質素管理制度是否符合《香港質素管理準則》; 事務所是否遵守香港會計師公會頒布的《專業會計師反洗錢及反恐怖融資指引》(《反洗錢指引》)中的反洗錢及反恐怖融資規定。 ... 審計超過100家公眾利益實體的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將每年接受查察。 實地查察 3. 核數師何時會獲知被選定接受查察的項目? 會財局會在實地查察開始前通知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被選定進行查察的公眾利益實體項目。核數師會被要求在接獲通知內一星期提供被選定的項目的所有審計工作底稿。

財匯局完成一宗有關核數師沒有取得必要證據以得出聯營公司沒有減值結論的調查

財匯局完成一宗有關核數師沒有取得必要證據以得出聯營公司沒有減值結論的調查 2021年12月14日 財匯局採納了一份調查報告。調查發現一家上市實體的核數師沒有就上市實體所投資的聯營公司(該投資)減值評估取得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 ... 上市實體參考估值報告後認為該投資並無減值。   核數師在審計質素方面的缺失   釐定該投資之可收回金額涉及評估聯營公司及相關業務之未來財務表現的重大判斷及估計,而該等估計受制於高度的估計不確定性及固有的重大錯報風險。  

財匯局根據與國家財政部監督評價局簽訂的審計監管合作備忘錄取得審計底稿後完成的第二宗調查

財匯局根據與國家財政部監督評價局簽訂的審計監管合作備忘錄取得審計底稿後完成的第二宗調查 2021年8月23日 2021 年8 月12 日,財匯局採納了一份調查報告,報告指出一家上市實體的核數師未能察覺該上市實體截至2017 年3 月31 日止的綜合財務報表(以下稱 2017 年財務報表 ) 中,出現與可供出售股權投資(以下稱 該投資 )的減值評估有關的重大錯報。 ... 該核數師未能適當解讀或應用適用的財務匯報準則,以評估該上市實體就該投資減值評估的會計處理,並在評估權益工具投資的公允價值是否出現大幅或長時間下跌至低於其成本值時,沒有適當運用專業判斷。   ... 準則亦要求核數師瞭解適用的財務匯報框架。   HKSA 540 Auditing Accounting Estimates, Including Fair Value Accounting Estimates, and Related Disclosures 說明核數師進行財務報表審計時,對會計估計 (包括公允價值會計估計)及相關披露有關的責任。

財匯局與投委會合作向散戶投資者推廣與審計相關的金融知識

第一篇文章解釋了核數師對於財務報表發表意見的性質、投資者可能遇到的四類核數師的意見,以及這些意見如何協助投資者了解財務報表的質素。   第二篇文章解釋了何為關鍵審計事項,舉例說明了一些經常報告的事項,以說明其如何為投資者提供有用的資訊。核數師的意見是關於財務報表,而關鍵審計事項則關於審計。兩者均提出了核數師在審計過程中認為最重要的事項。   ... 請點擊以下連接閱讀文章:  核數師的意見 財務報表的關鍵審計事項

財匯局發現一家上市實體未能就兩家被投資方的權益作恰當會計處理,其核數師亦未能識別錯報

財匯局發現一家上市實體未能就兩家被投資方的權益作恰當會計處理,其核數師亦未能識別錯報 2022年4月20日 2022 年 4 月 14 日,財匯局採納了一份調查報告,指出一家上市實體(以下稱 上市實 體 )的核數師(以下稱 核數師 )於以下方面未能識別重大錯報:   (a) 在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的綜合財務報表(以下稱 2013 年財務報表 ) 和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的綜合財務報表(以下稱 2014 年財務報表 )中, 上市實體就一家被投資方(以下稱 被投資方 A )的股本權益的會計處理;以及 (b) 在 2014 年財務報表中,未有合併一家從事轉介業務(以下稱 轉介業務 )的全資 子公司(以下稱 被投資方 B )。   ... 在此 情況下, 2014 年財務報表中未有合併被投資方 B 違反了HKFRS 10 的規定。   核數師在審計質素方面的缺失   調查顯示,核數師未能:   (a) 就上市實體對被投資方 A 權益的會計處理,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例如:被 投資方 A 的公司章程); (b) 以足夠的專業懷疑態度評估管理層的陳述; (c) 在評估上市實體於被投資方 A 和被投資方 B 的權益的會計處理時,恰當地應用適 用的財務匯報準則;以及 (d) 針對上市實體就被投資方 A 和被投資方 B 的權益的會計處理與管治層溝通,因為 相關決定牽涉重要的管理層判斷。   由於上述失誤,核數師對 2013 年財務報表和 2014 年財務報表發表無保留意見並不恰 當。  

財匯局總結一家上市實體沒有確認股本權益的減值虧損,以及其核數師未能識別錯報

財匯局總結一家上市實體沒有確認股本權益的減值虧損,以及其核數師未能識別錯報 2021年12月17日 財匯局採納了一份查訊報告及一份調查報告,發現    一家上市實體沒有確認在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的財務報表( 2016 年財務報表 )中呈列的可供銷售股本權益投資( 投資 )的減值;以及 該上市實體的核數師核數師 )未能識別於 2016 年財務報表中呈列的投資減值相關的重大錯報。   ... 上市實體亦沒有根據 HKAS 1 及 HKAS 7(見下文)的規定,在 2016 年財務報表中披露其確定是否存在客觀證據時所作的判斷。   核數師在審計質素方面的缺失   核數師未能識別上述重大錯報,因此發出不適當的無保留審計意見。 ... 準則亦要求核數師瞭解適用的財務匯報框架。   HKSA 700 Forming an Opinion and Reporting on Financial Statements 規定核數師在作出審計意見時,需評估財務報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均按照適用的財務匯報框架的要求編制。  

財匯局發現核數師未能獲取必要證據,以支持償還金融負債收益的計量和確認

財匯局發現核數師未能獲取必要證據,以支持償還金融負債收益的計量和確認 2021年12月30日 財匯局採納了一份調查報告,指出一間上市實體(以下稱 上市實體 )的核數師(以下稱 核數師 )未能獲得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以支持該上市實體截至 2013 年 3 月 31 日止年度綜合財務報表中,所載列償還承兌票據收益的計量和確認。   ... 承兌票據於償還日的公允價值乃根據估值報告釐定。   核數師在審計質素方面的缺失   核數師未能充分地評估質性因素的真確性,以支持承兌票據的條款變更為根據香港會計準則第39 號中所要求的現有金融負債條款的重大修改。 ... 核數師將估值報告作為審計證據的一部分,並在審計過程中聘請了一名估值師審閱估值報告。

財匯局發布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就新增和經修訂質素管理準則實施進度的調查結果

財匯局發布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就新增和經修訂質素管理準則實施進度的調查結果 2022年3月31日 財務匯報局(財匯局)今日發布了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對於新增和經修訂質素管理準則(新質素管理準則)的實施進度的 調查結果 。 ... 財匯局行政總裁馬力先生表示:「作為香港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的監管機構,財匯局有責任在即將來臨的 2022 年 12 月 15 日實施限期前,評估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是否已執行新質素管理準則,並藉此進一步提升其應對本局查察結果的能力。 ... 財匯局於今年1 至2 月份進行該調查,向所有註冊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和認可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發送一份自我評估問卷,以了解他們對實施新質素管理準則的準備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