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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匯局發現核數師未能識別重大錯報及未能發表適當的審計意見

財匯局發現核數師未能識別重大錯報及未能發表適當的審計意見 2022年2月18日 2022 年2 月 17 日,財匯局採納了一份調查報告,指出一間上市實體(以下稱 上市實體 )的核數師(以下稱 核數師 )未能:   (a) 識別在 2014 年已完全減值的應收款項減值損失,於上市實體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的綜合財務報表(2016 年財務報表)中重複出現;以及 (b) 鑑於上述 (a) 項所列之錯報,就2016 年財務報表發表適當的非無保留意見。   ... 由於上述失誤,核數師得出了不恰當的結論,認為已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以及 2016 年財務報表整體並不存在重大錯報。核數師亦未能就 2016 年財務報表發表適當的非無保留意見。  

會財局期望核數師全面遵守相關法律及法規

會財局期望核數師全面遵守相關法律及法規 2024年7月16日 會計及財務匯報局( 會財局 )強調,作為香港會計專業的獨立監管機構,期望所有會計師事務所及其人員履行專業行為的基本原則,按照《專業會計師道德守則》第 110.1 A1(e)和 R115.1(a)段的規定,遵守所有相關法律法規。   ... 該註冊會計師以個人名義,接受了來自香港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有關在香港上市的一些內地企業的審計工作委託,而沒有按照內地法律要求,通過其所屬的內地會計師事務所接受委託。   ... 此外,在會財局的監管制度下,在考慮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的註冊及續期申請時,會財局可能會考慮其掌握的所有資料,包括申請人的合規記錄。

財務匯報局刊發2019-21年年報

財務匯報局刊發2019-21年年報 2021年6月30日 財務匯報局(財匯局)今天刊發了截至 2021年 3月 31日止的 年報 ,涵蓋本局自2019 年10 月1 日新核數師監管制度實施後首18 個月的財政年度。   年報概述了在經修訂的 《 財務匯報局條例 》 給予財匯局擴大的監管權力後,本局的工作和所取得的進展及成果 。   ... 」   財匯局主席黃天祐博士說: 「 權力擴大後,本局在香港金融監管體系中發揮著關鍵作用。作為香港獨立的上市實體核數師監管機構,本局一直專注於履行革新使命。我們致力落實高效流程以取得有效成果,同時實踐監管理念及文化,敢於以滿腔熱誠迎接沿途挑戰,以實現保障公眾利益的宗旨。

會財局提醒核數師編備完整審計記錄的重要性

會財局提醒核數師編備完整審計記錄的重要性 2024年5月29日 會計及財務匯報局( 會財局 )今天發布一篇題為《 編備完整審計記錄的重要性 》的文章, 旨在提醒核數師有關編備完整審計記錄的關鍵準則,並強調透過建立有效的審計記錄編備 政策、程序及控制體系來提高審計質素的重要性。   編備審計記錄是核數師展現其遵守審計準則的主要方式。高質素的審計記錄,於提高審計質素及降低不遵守準則的風險方面發揮關鍵作用。

會財局發出後續公開信重申就核數師變動的期望

會財局發出後續公開信重申就核數師變動的期望 2023年1月11日 會計及財務匯報局( 會財局 )今天向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及公眾利益實體之審計委員會發出一封 後續公開信 ,以表達對核數師變動的關注及重申就有關事宜的期望。   ... 根據公眾利益實體的公告,核數師將辭任歸因於審計費用存在分歧的數目有所減少。儘管如此,一些市場發展(例如:以良好企業管治作為自 願更換核數師的理由),及其對審計質素以至更廣泛的市場紀律問題(例如意見篩選) 之潛在影響,仍引起本局關注。   會財局於後續公開信中提出下列四項觀察和關注:   核數師因審計過程中發現的問題而被上市實體要求辭任 「企業管治因素」被誤用為核數師辭任理由 過早公布新任核數師的任命 利用「對審計費用存在分歧」來概括解釋核數師辭任原因   鑑於上述情況,後續公開信列出對新任核數師、退任核數師和審計委員會的期望。

財匯局發現核數師未能適當處理已識別的錯報,並在確定整體重要性時未有適當運用專業判斷

財匯局發現核數師未能適當處理已識別的錯報,並在確定整體重要性時未有適當運用專業判斷 2021年12月23日 財匯局採納了一份調查報告,指出一間上市實體(以下稱 上市實體 )的核數師(以下稱 核數師 )未能:   (a) 適當處理一間上市實體截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止年度的合併財務報表(以下稱 相關財務報表 )中收購子公司應付代價計量的錯報;以及 (b) 在確定財務報表整體重要性時適當地運用專業判斷。   ... 應付代價最初按應付總金額計量,未有考慮貨幣的時間價值。   核數師在審計質素方面的缺失   核數師識別上市實體與應付代價的計量有關的錯報,核數師認為該錯報的影響並不重大,因此未有要求對財務報表進行調整,並出具了無保留意見的核數師報告。 ... 核數師確定重要性時涉及專業判斷,而重要性判斷是根據周圍情況作出,並受核數師如何看待財務報表使用者對財務信息的需求及錯報的規模或性質,或兩者綜結所影響。  

會財局提醒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作好準備以承擔公眾利益實體項目

會財局提醒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作好準備以承擔公眾利益實體項目 2024年6月28日 會計及財務匯報局( 會財局 )今天發布題為「 提醒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就承擔公眾利益實體項目作好準備 」的文章,主要針對沒有承擔任何公眾利益實體項目的註冊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以及正考慮向本局申請註冊成為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的執業單位,旨在傳達本局對其承擔公眾利益實體項目的明確意願及於承擔前作好準備的期望。 ... 在與這些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會面中,我們提醒他們本局對於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的期望及需要改進的具體事項。我們總結期望如下,以便所有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特別是有意向本局註冊成為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的申請者,能從中得益。」  

會財局呼籲審慎委任核數師與釐定審計費用以維護公眾信任

會財局呼籲審慎委任核數師與釐定審計費用以維護公眾信任 2025年7月31日 會計及財務匯報局( 會財局 )今天發布了一篇題為 《維護資本市場公信力:審慎委任核數師與釐定審計費用》 的文章。在文章中,會財局指出業界在減少核數師倉促辭任方面取得顯著進展。為持續提升香港的審計質素,會財局進一步闡述審慎委任核數師與釐定審計費用的相關措施。   ... 為爭取審計業務而進行的削價競爭情況仍然存在   根據 2020 年至 2024 年的上市公司年報數據顯示,73%的核數師更換個案伴隨審計費用下調。   當審計費用設定得過低,部分核數師可能會縮減審計程序、減少測試樣本數量、 依賴資歷較淺的員工、或減少聘用專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