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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財局就鄧裕楠公然漠視兩項會財局的法定要求,暫時吊銷其註冊十八個月,並處以罰款港幣 20 萬元

會財局認為,鄧先生並無合理辯解而沒有遵從該兩項法定要求,構成專業方面的不當行為。在決定適當的紀律處分時,會財局考慮了所有相關情況,包括失當行為的性質、嚴重性、持續時間、次數及影響。 ... 鄧先生沒有被公會及會財局紀律處分的記錄。   紀律處分部主管梁惠珊女士補充:「專業會計師遵守有關打擊洗錢的規定,對維護香港金融體系的誠信至關重要。本局絕不容忍任何意圖妨礙會財局就反洗錢合規事宜進行查察和調查的行為,並會果斷採取紀律處分行動。」   有關會財局所作的決定詳情,請參閱 紀律處分行動聲明 。  

會財局譴責富睿瑪澤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及致同(香港)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未能適時歸檔審計文件而存在廣泛及系統性缺失,分別處以罰款港幣 140 萬元及 232 萬元

瑪澤及致同各承認其失當行為,完全接受會財局的紀律處分行動,並及早與會財局達成和解協議 。   基於瑪澤的合作態度,會財局根據 《與會計及財務匯報局合作的指導說明》 酌情減輕罰款 30%。   ... 我們強烈鼓勵受規管者審慎盡責,積極配合本局的調查及紀律處分行動。」   有關會財局對瑪澤所作的決定詳情,請參閱 紀律處分行動聲明 。   有關會財局對致同所作的決定詳情,請參閱 紀律處分行動聲明 。   1 注冊編號: M0257。 2 注冊編號: M0446。

會財局祝賀馮庭碩資深大律師獲新任命

馮先生曾參與會財局多個委員會,監督會財局於 2019 年和 2022 年會計專業監管制度兩次重大改革的實踐。作為紀律處分委員會主席,馮先生亦協助建立了一個公平及穩健的程序,讓會財局履行紀律處分職能。  

會財局譴責栢淳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左世康和任偉文在未有遵守註冊規定的情況下進行公眾利益實體審計項目,並處以罰款合共港幣 353,500元

因此,他們的行為構成會財局條例下的失當行為。   在決定適當的紀律處分時,會財局考慮了所有相關情況,包括失當行為的性質、嚴重性、 持續時間、次數及影響。 ... 此等失當行為有損會計專業的公信力及會財局保障投資者的能力; 沒有發現任何受規管者的失當行為屬有意、不誠實或蓄意; 栢淳已迅速採取補救措施減少未來的違規風險,包括改善內部政策及程序,以及為相關員工提供培訓; 栢淳及左先生均沒有被香港會計師公會及會財局紀律處分的記錄,而任先生則在香港會計師公會有一項過往紀律處分記錄;及 受規管者全面承認其失當行為,接受局方的紀律處分,並主動與會財局商討及達成早期和解。 ... 有關會財局所作的決定詳情,請參閱 紀律處分行動聲明 。   1 執業法團註冊編號 M0607。

機構管治架構

機構管治架構 諮詢委員會 1 董事局 1 名譽顧問團 2 委員會 2 程序覆檢委員會 3 財務匯報檢討委員團 4 查察委員會 調查委員會 紀律處分委員會 政策、註冊及監督委員會 財務及企業事務委員會 薪酬及提名委員會 財務匯報檢討委員會 4 董事局 1 諮詢委員會 1 名譽顧問團 2 程序覆檢委員會 3 財務匯報檢討委員團 4 委員會 2 查察委員會 調查委員會 紀律處分委員會 政策、註冊及監督委員會 財務及企業事務委員會 薪酬及提名委員會 財務匯報檢討委員會 4 備註: 根據《會計及財務匯報局條例》成立,其成員由《會計及財務匯報局條例》指定的政府官員任命。

諮詢及研究報告

下列為本局諮詢及研究報告: 香港可持續核證監管框架建議諮詢文件 2025年12月30日 就財務匯報局 / 會計及財務匯報局的紀律處分程序和處分​方法的諮詢總結 2022年6月23日 就財務匯報局 / 會計及財務匯報局的規管制度與持份者溝通和諮詢​ (只提供英文版本) 2022年3月9日 就財務匯報局​ / 會計及財務匯報局的紀律處分程序和處分方法的諮詢文件 2022年3月9日 審計監管職能的比較研究 2017年6月5日 諮詢文件:完善上市實體核數師監管制度的建議 2014年6月30日

會財局譴責香港立信德豪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及其他兩位人士多次違反審計準則,處以罰款合共港幣 45.5 萬元,並發出額外持續專業進修指示

因此,會財局認為,該核數師沒有適當地進行 2018 年度審計,未能取得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以支持減值評估的合理性。   紀律處分部主管梁惠珊女士表示:「核數師在處理會計及審計以外的專門範疇時,往往需要專家的協助。 ... 他們須要採取嚴謹的態度,審慎評估其專家工作的充分性,以及管理層對會計估計及處理的判斷, 確保財務報告不會出現重大錯報。」   在決定適當的紀律處分時,會財局考慮了所有相關情況,包括失當行為的性質、嚴重性、持續時間、次數及影響,以及立信德豪過往的紀律處分記錄及受規管者在本宗個案中的合作行為。   有關會財局所作的決定詳情,請參閱 紀律處分行動聲明 。   1 當時的股份代號:01386 ;現已除牌。  

會財局譴責容誠(香港)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李偉志及陳健偉違反會財局條例下的註冊及通報規定,並處以罰款逾港幣 118 萬元

會財局考慮到容誠香港及李先生已承認其失當行為,全面接受本局的紀律處分,並與本局達成早期和解,酌情減輕對容誠香港和李先生罰款 20%。但由於先機及李先生於調查期間所作出之答辯前後矛盾,故未能給予最大程度的寬減。   紀律處分部主管梁惠珊女士補充:「本局絕不容忍任何違反會財局條例有關註冊及通報的規定。 ... 有關會財局所作的決定詳情,請參閱 紀律處分行動聲明 。   1 執業法團及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註冊編號 M02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