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报
会财局就邓裕楠公然漠视两项会财局的法定要求,暂时吊销其注册十八个月,并处以罚款港币 2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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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0日
会计及财务汇报局(会财局)就一名执业会计师邓裕楠1(邓先生)公然漠视两项会财局为进行查察及调查而发出提供资料及文件的法定要求,对其作出处分。
会财局公开谴责邓先生,及取消邓先生的执业证书,命令其在十八个月内不得获发执业证书,并在此期间暂时吊销邓先生于香港会计师公会(公会)的注册。此外,会财局对邓先生处以罚款港币 20 万元,并命令其缴付会财局的调查费用及开支。
2024 年 12 月,会财局查察部通知邓先生,计划就其遵守《专业会计师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指引》(打击洗钱指引)的情况进行查察。会财局亦为查察而向其发出提供指明资料及文件的一项法定要求。
邓先生确认收到该法定要求,但未能在指定期限内回应。尽管会财局多次跟进(包括七次电话通话和七封电邮),邓先生亦曾透过电话口头同意提供所需资料及文件――但邓先生未有提交任何资料或就其未提供回应的行为作出解释,导致查察无法进行。鉴于上述情况,会财局无法对其执业单位进行查察,继而无法核实其是否遵守打击洗钱指引,而该指引对于防止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活动中有不可或缺的作用。
鉴于邓先生未能遵从查察要求,会财局调查部对其展开正式调查,并在调查过程中向其发出一项法定要求以取得指明资料及文件。然而,邓先生再度未按规定提供所需资料,亦未有就其持续地不合作的行为作出任何解释。
调查部主管郑铭驹先生表示:「遵守会财局的法定要求不仅是法律义务,也是会财局能够有效履行其监管职责的基础。漠视这些要求是不可接受的。我们敦促所有受规管者适时并全面遵守这些要求,以促进高效且有效的查察和调查,这是维持会计专业稳健合规的关键。」
会财局认为,邓先生并无合理辩解而没有遵从该两项法定要求,构成专业方面的不当行为。在决定适当的纪律处分时,会财局考虑了所有相关情况,包括失当行为的性质、严重性、持续时间、次数及影响。特别是,会财局考虑到以下因素:
- 会财局认为没有遵从法定要求属非常严重事宜。为使会财局能有效履行其监管职能,受规管者必须遵从这些法定要求。
- 邓先生蓄意及公然漠视两项法定要求,并且未曾为其违规行为作出任何辩解。
- 邓先生没有被公会及会财局纪律处分的记录。
纪律处分部主管梁惠珊女士补充:「专业会计师遵守有关打击洗钱的规定,对维护香港金融体系的诚信至关重要。本局绝不容忍任何意图妨碍会财局就反洗钱合规事宜进行查察和调查的行为,并会果断采取纪律处分行动。」
有关会财局所作的决定详情,请参阅纪律处分行动声明。
1 公会会员编号: A437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