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报
财汇局根据与国家财政部监督评价局签订的审计监管合作备忘录取得审计底稿后完成的第二宗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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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23日
2021 年8 月12 日,财汇局采纳了一份调查报告,报告指出一家上市实体的核数师未能察觉该上市实体截至2017 年3 月31 日止的综合财务报表(以下称 2017 年财务报表 ) 中,出现与可供出售股权投资(以下称 该投资 )的减值评估有关的重大错报。此乃自财汇局根据与国家财政部监督评价局签订的审计监管合作备忘录,得到监督评价局协助而取得审计底稿后所完成的第二份调查报告。
根据经修订的财汇局条例的过渡性条文,由于相关审计已于 2019 年 10 月 1 日前完成, 财汇局已将该调查报告转介香港会计师公会,以决定是否需要采取任何纪律处分。为免影响纪律处分程序,相关人士之名称将不会于此时公开。
有关个案由一家监管机构于 2018 年 1 月转介至本局,本局随后于 2018 年 7 月 12 日展开调查。
上市实体就该投资减值评估的重大错报
Hong Kong Accounting Standard ( HKAS ) 39 Financial Instruments: Recognition and Measurement ( HKAS 39 )是在编制2017 年财务报表时适用的财务报告准则。
当可供出售权益工具存在减值的客观证据时,HKAS39 要求实体确认减值亏损。当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出现大幅或长时间下跌至低于其成本值的情况时,便是减值的客观证据。出现公允价值大幅或长时间下跌的情况均足以确认减值亏损。实体需要应用判断来 厘定公允价值是否出现大幅或长时间下跌的情况。
该投资的公允价值是根据被投资方股份的市场报价计量。该投资的公允价值于报告期末低于其初始成本值50%以上。该投资的公允价值也低于其成本值超过十二个月。
由于该投资的公允价值出现大幅及长时间下跌的情况,因此根据HKAS39,存在减值的客观证据。然而,该上市实体在 2017 年财务报表中并没有确认该投资的减值亏损。
该上市实体虽然制定了内部指引,以厘定权益工具投资构成长时间下跌的情况,但没有按照HKAS 1 (Revised) Presentation of Financial Statements ( HKAS 1 )的规定,在 2017 年财务报表中披露其厘定存在减值客观证据所作的判断。
审计的不足
核数师未能识别上述重大错报,因此发表了不适当的审计意见。该核数师未能适当解读或应用适用的财务汇报准则,以评估该上市实体就该投资减值评估的会计处理,并在评估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是否出现大幅或长时间下跌至低于其成本值时,没有适当运用专业判断。
专案质素监控审视员未能对专案团队就该投资减值评估的会计处理作出的判断,以及其结论进行充份的客观评估,因此,项目质素监控审视员也未能识别上述重大错报。
有鉴于此,项目合伙人和项目质素监控审视员没有或忽略遵守、维持或以其他方式应用《专业会计师道德守则》中列明的专业能力及谨慎态度的基本原则。
相关技术标准
HKAS 39 订立了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一些非金融项目买卖合约的确认和计量的原则。
HKAS 1 规定一般用途财务报表列报的基础,以确保该实体的财务报表与过往期间的财务报表及其他实体的财务报表的可比性。该准则说明财务报表列报的总体要求、提供结构的指引和列明对内容的最低要求。准则亦要求实体就财务报表中对确认金额有重大影响的判断作出披露。
Hong Kong Standard on Auditing (HKSA) 200 Overall Objectives of the Independent Auditor and the Conduct of an Audit in Accordance with Hong Kong Standards on Auditing 说明核数师在运用专业判断时,应对适用财务汇报框架具备充分的理解。
HKSA 220 Quality Control for an Audit of Financial Statements 说明专案质素监控审视员应就专案团队作出的重大判断,以及在编制审计报告时作出的结论,进行客观评估。
HKSA 315 Identifying and Assessing the Risks of Material Misstatement through Understanding the Entity and its Environment 说明核数师有责任透过了解实体及其环境(包括实体的内部控制)识别和评估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准则亦要求核数师了解适用的财务汇报框架。
HKSA 540 Auditing Accounting Estimates, Including Fair Value Accounting Estimates, and Related Disclosures 说明核数师进行财务报表审计时,对会计估计 (包括公允价值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有关的责任。具体而言,该准则补充说明于会计估计方面应如何应用HKSA 315 and HKSA 330 The Auditor’s Responses to Assessed Risks 和其他相关的 HKSAs。准则亦包含个别会计估计错报以及可能存在管理层偏见指标的要求和指引。
HKSA 700 Forming an Opinion and Reporting on Financial Statements 规定核数师在作出审计意见时,需评估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均按照适用的财务汇报框架的要求编制。
《专业会计师道德守则》是专业会计师的职业道德指引。
本局公开报告的目的
财汇局公布采纳有关上市实体的审计调查报告及财务汇报的查讯报告,以:
(a) 推动受监管人士不断提高审计和财务汇报的质素;
(b) 提醒审计委员会成员考虑我们的调查结果对其服务的上市实体财务汇报及审计的影响,以及;
(c) 维持公众对独立核数师监管制度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