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监督评价局 与香港特别行政区财务汇报局 签署审计监管合作备忘录 促进跨境合作提升审计素质

  • 2019年5月22日

(2019年5月22日,香港) 财政部监督评价局(以下称监督评价局)与香港特别行政区财务汇报局(以下称财务汇报局)在香港正式签署审计监管合作备忘录(以下称备忘录),标志着双方在审计监管方面进入全面合作的新阶段。

 

备忘录由监督评价局局长郜进兴博士和财务汇报局署理行政总裁林颖志女士共同签署,并由香港特别行政区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刘怡翔先生、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协调部副部长宋玮女士及财务汇报局主席黄天佑博士见证。备忘录旨在共同致力提高上市企业审计的素质和可靠性,以保障投资者和公众利益,加强公众对公司财报的信任和投资者对资本市场的信心,从而巩固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

 

在备忘录的合作框架下,鉴于双方已经实现审计监管等效,今后将按照相互依赖的原则,加强审计监管合作。双方将就审计监管职责包括查察、调查和纪律处分等方面提供全面协助,以期实现双方监管效率的提升。日后,财务汇报局可依据备忘录向监督评价局提出协助请求,以获取香港会计师事务所存放于内地的审计工作底稿。

 

监督评价局局长郜进兴博士表示:「多年实践证明,内地与香港相互依赖的审计监管合作机制运转顺畅、成效显著,对提升香港上市实体的年报质量、促进两地金融市场互联互通起到了积极作用。本合作备忘录的签署将进一步加强两地监管合作,深化内地与香港的审计监管等效。再次祝贺《2019 年财务汇报局(修订)条例》顺利通过香港立法会。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中央关于支持香港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的要求,一如既往的支持和协助财务汇报局履行新监管职能,在“一带一路”共建与“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框架下,共同促进两地金融资本市场深度融合和会计行业健康发展。」

 

财务汇报局主席黄天佑博士表示:「随着《2019 年财务汇报局(修订)条例》生效, 本局将获赋予直接行使查察、调查和纪律处分上市实体核数师的权力。我们能在条例生效之前与监督评价局签署备忘录,可谓适逢其时。此备忘录让本局可以在执行相关工作时,根据有效的机制和清晰的程序以获取存放于内地的审计工作底稿,使我们的查察和调查更顺畅和更有效率,以全面履行本局作为有效的独立核数师监管机构的职能。我们衷心感谢监督评价局郜局长对本局工作的一贯支持和协助,并期望透过备忘录,双方能够共同促进审计监管的跨境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