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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汇报局就公司注册处新查册制度的声明

就目前提案如何影响上市实体核数师的专业工作的查询,财汇局现作出下列声明:   根据香港及国际审计准则,核数师在执行审计项目(包括为上市实体的审计项目)时,必须获取足够适当的审计证据,以降低审计风险至可接受的低水平,以让核数师可得出形成审计意见的合理结论。核数师是否已取得足够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形成审计意见, 是专业判断的事宜。   就有关与董事进行交易的任何审计过程中,核数师都不应假设仅有董事的住址及身分识别号码便是足够适当的审计证据,而核数师在得出审计结论之前必须留意其他确证或矛盾的资料。  

注册

发出执业证书 将事务所名称或事务所注册 将执业法团注册 注册本地核数师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 认可非香港核数师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     如需了解《会财局条例》下的法律框架以及会财局的注册职能,请参阅以下政策声明中的详细说明: 发出执业证书政策 将事务所名称或事务所注册政策 将执业法团注册政策 注册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政策 认可非香港核数师政策 注册流程概览 注册流程概览 评估申请资格 阅读相关注册指南,以了解注册准则 准备所有相关证明文件的核证副本 提交您的申请 透过网上系统填妥申请表、上载经核证之证明文件副本,并缴交申请费用(不可退还)以提交申请 及时回复会计及财务汇报局就有关申请提出的查询 更新您的执业资讯 在下列更改生效前,须先取得会计及财务汇报局的批准: 为已注册的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新增负责人 修订执业法团的公司章程 更改会计师事务所或执业法团的名称   如执业资料有任何更改,须于 14 日内向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提交更改通知及 经核证之证明文件副本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执业名称 注册办事处地址 电邮地址 联络电话号码 会计师事务所或执业法团的组成 续期注册 每年须于下列指定续期期间内办理续期,否则有关注册将于 12 月 31 日 届满: 执业证书及会计师事务所/法团执业:11 月 1 日至 12 月 15 日 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 10 月 1 日至 11 月 16 日 取消注册 提交取消注册申请,并附上经核证之证明文件副本

财务汇报局与香港会计师公会签订《监督安排协议声明》

根据修订条例,财汇局获赋予直接行使查察、调查、纪律处分上市实体核数师和认可上市实体海外核数师的权力。财汇局亦获赋予权力监督公会履行对上市实体核数师的注册、制定专业道德及制定核数及核证执业准则和持续专业发展规定的职能。   ... 根据声明,财汇局有权向公会索取有关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注册、制定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持续专业发展规定及制定专业道德、核数及核证执业准则事宜的资料。 ... 财务汇报局主席黄天佑博士表示:「今天签署的声明将有助财汇局有效地履行作为香港独立核数师监管机构的法定职能。财汇局肩负着监督责任,期望与公会紧密而有效地合作,以提高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的素质和能力,以及整个审计行业的竞争力。

调查

调查 概览 本局行使法定职能,负责开展调查及查询工作,包括对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及专业人士(即注册会计师及执业单位)可能存在的违规行为展开调查,并就公众利益实体的财务报告中潜在会计不遵从事宜展开查讯。   本局可基于接获的公众投诉、举报人报告、其他监管机构转介及由会财局的财务报表审阅计划或由会财局对核数师进行查察而产生的内部转介个案,展开调查及/或查讯。   如需了解《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下的法律框架以及会财局的调查职能,请参阅以下政策声明中的详细说明:   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非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及注册负责人的调查政策 专业人士的调查政策 调查政策(适用于2019年10月1日之前为上市实体完成的审计或指明报告的拟备) 上市实体的查讯政策 投诉 了解投诉如何协助本局识别规管事宜 举报 认识本局举报机制及其关键监管作用 「假会计师」及艇仔问题 了解本局针对「假会计师」及艇仔问题及相关合规疑虑的监管剖析 调查 详阅针对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及非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包括其注册负责人,与专业人士的法定调查流程 查讯 认识本局对上市实体财务汇报的查讯工作 财务报表审阅计划 认识本局对上市实体财务报表合规及报告标准的主动监管审核

会财局就审计缺失谴责尚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及其两位董事,并处以罚款合共港币 60 万元

管理层的商誉减值测试很大程度上依赖其作出的若干关键假设,包括预计收入。 尽管该核数师知悉商誉减值测试属重大审计事项,却未妥善评估相关假设 – 例如, 该核数师应识别管理层于收购日之后是否已签订新项目合约,以证明其具备获取新项目及产生预计收入的能力。然而,该核数师却依赖管理层的陈述及该核数师设计欠佳的分析程序。   ... 纪律处分部主管梁惠珊女士表示:「估值工作涉及专门知识,核数师可能需要委聘估值专家提供协助。然而,行使适当的专业怀疑态度乃核数师应尽之责任, 而此项责任无法由其委聘之专家代为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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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公报

新闻公报 财汇局发现核数师未能识别重大错报及未能发表适当的审计意见 2022年2月18日 财汇局发现核数师未能获取必要证据,以支持偿还金融负债收益的计量和确认 2021年12月30日 财汇局发现核数师未能适当处理已识别的错报,并在确定整体重要性时未有适当运用专业判断 2021年12月23日 财汇局与投委会合作刊发文章教育散户投资者 2021年12月17日 财汇局总结一家上市实体没有确认股本权益的减值亏损,以及其核数师未能识别错报 2021年12月17日 财汇局发表审计委员会有效运作指引及对香港会计师公会执行指明职能的评估报告 2021年12月16日

财务汇报局发表首批监管报告

作为独立监管机构,财汇局向外公布查察及监督报告,以便公众了解本局的工作成果,以及本局对加强核数师的审计及香港会计师公会执行指明职能所提出的观点及定向性建议。 ... 尽管大部份上市实体核数师的审计工作均符合标准,但仍普遍存在一些可以避免的审计缺失。 ... 评估内容主要涵盖香港会计师公会是否有效执行指明职能,包括处理本地上市实体核数师注册,就其专业道德、核数及核证执业准则设定标准,以及就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的持续专业发展设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