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中心

會財局譴責容誠(香港)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李偉志及陳健偉違反會財局條例下的註冊及通報規定,並處以罰款逾港幣 118 萬元
2026年1月6日

會計及財務匯報局(會財局)基於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容誠(香港)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在失當行為的相關時間以其前稱「先機會計師行有限公司」註冊)(容誠香港)、李偉志(李先生)及陳健偉(陳先生)嚴重違反《會計及財務匯報局條例》(第 588 章)有關註冊及通報的規定,對其作出以下處分:

  • 公開譴責容誠香港、李先生及陳先生;
  • 處以罰款合共港幣 1,183,000 元,包括對容誠香港處以罰款港幣 808,000 元、對李先生處以罰款港幣 140,000 元及對陳先生處以罰款港幣 235,000 元;及
  • 命令李先生及陳先生繳付會財局的調查費用及開支。

詳情按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