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註冊及監督委員會
政策、註冊及監督委員會就有關的管治議題的政策研究和指引事宜;註冊及認可核數從業員、執業單位及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及監督香港會計師公會執行指明職能的事宜,向董事局提供建議,以提高審計和財務匯報的質量。
李女士是恒生銀行全資附屬公司──恒生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之董事兼行政總裁,同時亦是恒生投資服務有限公司之董事兼行政總裁以及內地首家外資控股合資基金管理公司──恒生前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之董事。
李女士畢業於香港大學,獲社會科學學士學位,亦持有由香港科技大學及美國紐約大學斯特恩商學院頒發的環球金融理學碩士,並擁有「認可財務策劃師(CFP)」專業資格。為致力服務社會,李女士亦在港擔任多項公職,包括《證券及期貨(槓桿式外匯交易)(仲裁)規則》仲裁委員會主席、以及法律援助服務局之成員、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產品諮詢委員會成員及香港總商會中國委員會成員。李女士亦被邀請為Beta Gamma Sigma香港科大分會及香港金融學院之會員。
李先生在倫敦和香港的畢馬威會計師事務所擁有超過30年的會計、審計和財務管理經驗。他於 2011年從畢馬威退休,當時是畢馬威香港、中國內地及亞太地區風險諮詢業務的主管合夥人,現擔任香港內部稽核師學會的理事及前任會長。他也擔任兩家公司的獨立非執行董事。
李先生是香港會計師公會及英格蘭及威爾斯特許會計師公會的資深會員,以及董事學會及內部稽核師協會的准會員。
熊運信律師是香港律師會前會長,現時,熊律師亦是律師會法律教育委員會主席和刑法及訴訟程序委員會主席。
此外,熊律師以個人身分服務於香港法律改革委員會、商務及經濟發展局設立專業服務協進支援計劃委員會、審核委員會(電影檢查)、當值律師服務委員會、金融糾紛調解中心紀律審裁組,及司法人員薪俸及服務條件常務委員會。
熊律師亦是香港樹仁大學客席教授,北京師範大學法學院兼職教授,中國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客座教授,及香港大學法律學院法律專業學系刑事辯護兼職講師。
胡先生擁有30年執業律師經驗,並同時擁有20年投資銀行經驗。他專門從事涉及與上市公司相關的商業及公司事務,現為一家香港上市公司的獨立非執行董事。
胡先生是香港律師紀律審裁團之副召集人及根據《金融機構(處置機制)條例》(第628章)委任為處置補償審裁處之委員團成員。此外,他現為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之收購及合併委員會 及收購上訴委員會之委員,彼亦為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之上市覆核委員會之委員。
俞教授是香港城市大學的教授。 他的教學和研究領域包括公司治理,公司財務和資本市場。 此外,他還擔任多家上市公司的非執行獨立董事。 他也是特許金融分析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