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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核審裁處駁回林建才的逾期覆核申請,重申遵守法定期限的重要性
2025年8月8日

報覆核審裁處(覆核審裁處)提出覆核申請,但因逾期而遭覆核審裁處駁回。覆核審裁處命令林先生須向會財局支付港幣 6 萬元的訟費。

會計及財務匯報局(會財局)此前因林建才先生(林先生)公然漠視兩項會財局為查察其兩個執業單位而要求提供資料及文件的法定要求而施加處分。林先生就此向會計及財務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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