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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財局譴責富睿瑪澤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及致同(香港)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未能適時歸檔審計文件而存在廣泛及系統性缺失,分別處以罰款港幣 140 萬元及 232 萬元

會財局:   公開譴責瑪澤及致同; 對瑪澤處以罰款港幣 1,400,000 元及命令瑪澤繳付會財局的調查費用及開支;及 對致同處以罰款港幣 2,320,000 元及命令致同繳付會財局的調查費用及開支。   審計記錄是核數師證明其遵守審計準則的主要方式。妥善及完整的記錄在提升審計質素及降低違反準則的風險方面發揮雙重作用。這些記錄不僅為核數師提供所執行的工作和支持其結論的證據,同時也有助於事務所內部審視人員及外部查察員評估其審計質素。因此,審計記錄對所有公司的審計,無論公眾利益實體審計項目與否,均至關重要,絕非純粹行政瑣務。   適時歸檔審計記錄至為關鍵,有助確保審計記錄在歸檔後不會被不當修改或篡改,從而維護審計記錄的完整性。

財匯局發表年度調查報告及中期查察報告

透過與公眾分享這些資訊,我們希望提醒香港上市實體的董事、審計委員會及管理層,對不遵從會計規定事宜及審計失當行為的常見領域多加注意。 ... 我們亦發現,這些也是核數師的相關工作導致實際或潛在審計失當行為的最常見的領域。」   最常見的審計失當行為領域包括:   未能充分進行項目質素監控審視程序(85%) 未有妥善進行審計以取得足夠適當的審計證據以供發表意見(82%); 未能行使適當專業懷疑態度及專業判斷(72%);及 需要編製者作出重大判斷和估計的審計事宜(46%)。   ... 「本報告為核數師提供了迄今為止我們查察所識別到的普遍缺失的資訊,並闡述我們首次予以最高審計質素評級項目的特點。我們的目標是使核數師和審計委員會能夠於下一個審計週期之前採取所需行動。」

活動

智審新紀元:AI引領會計與審計之創新應用 區域監管論壇 2025 區域監管論壇 2024 智審新紀元:AI引領會計與審計之創新應用 探索更多 區域監管論壇 2025 探索更多 區域監管論壇 2024 探索更多

財匯局發現核數師未能獲取必要證據,以支持償還金融負債收益的計量和確認

核數師將估值報告作為審計證據的一部分,並在審計過程中聘請了一名估值師審閱估值報告。 ... HKSA 230 (Clarified) Audit Documentation 說明核數師就財務報表審計準備審計文件的責任。   HKSA 500 (Clarified) Audit Evidence 解釋了財務報表的審計中,審計證據如何組成, 並闡述了核數師在設計和執行審計程序的責任,以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從而作出合理結論,形成核數師意見。   本局公開報告的目的   財匯局公佈採納有關上市實體的審計調查報告及財務匯報的查訊報告,以:   (a) 推動受監管人士不斷提高審計和財務匯報的質素; (b) 提醒審計委員會成員考慮我們的調查結果對其服務的上市實體財務匯報及審計的影響;以及 (c) 維持公眾對獨立核數師監管制度的信心。

財匯局完成一宗有關核數師沒有取得必要證據以得出聯營公司沒有減值結論的調查

根據經修訂的財務匯報局條例的過渡性條文,由於相關審計於 2019 年 10 月 1 日前完成,調查報告已轉介至香港會計師公會,以確定是否需要採取紀律處分。 ... HKSA 220 Quality Control for an Audit of Financial Statements 說明專案質素監控審視員應就專案團隊作出的重大判斷,以及在編制審計報告時作出的結論,進行客觀評估。   HKSA 500 Audit Evidence 說明了設計和執行適當審計程序以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的總體要求,並說明了構成此類證據的內容。   ... 本局公開報告的目的   財匯局公佈採納有關上市實體的審計調查報告及財務匯報的查訊報告,以:   (a) 推動受監管人士不斷提高審計和財務匯報的質素; (b) 提醒審計委員會成員考慮我們的調查結果對其服務的上市實體財務匯報及審計的影響,以及 (c) 維持公眾對獨立核數師監管制度的信心。 

財匯局總結一家上市實體沒有確認股本權益的減值虧損,以及其核數師未能識別錯報

根據經修訂的財務匯報局條例的過渡性條文,由於相關審計於 2019 年 10 月 1 日前完成,調查報告已轉介至香港會計師公會,以確定是否需要採取紀律處分。 ... 上市實體亦沒有根據 HKAS 1 及 HKAS 7(見下文)的規定,在 2016 年財務報表中披露其確定是否存在客觀證據時所作的判斷。   核數師在審計質素方面的缺失   核數師未能識別上述重大錯報,因此發出不適當的無保留審計意見。 ... 本局公開報告的目的   財匯局公佈採納有關上市實體的審計調查報告及財務匯報的查訊報告,以:   推動受監管人士不斷提高審計和財務匯報的質素; 提醒審計委員會成員考慮我們的調查結果對其服務的上市實體財務匯報及審計的影響,以及 維持公眾對獨立核數師監管制度的信心。

財匯局發現核數師未能適當處理已識別的錯報,並在確定整體重要性時未有適當運用專業判斷

根據經修訂的財務匯報局條例的過渡性條文,由於相關審計已於 2019 年 10 月 1 日前完成,財匯局已將該調查報告轉介香港會計師公會,以決定是否需要採取任何紀律處分。 ... HKSA 220 Quality Control for an Audit of Financial Statements 說明項目質素監控審視員應就項目團隊作出的重大判斷,以及在編制審計報告時作出的結論,進行客觀評估。   HKSA 260 Communication with Those Charged with Governance 說明核數師在審計財務報表時與管治層溝通的責任。   ... 本局公開報告的目的   財匯局公佈採納有關上市實體的審計調查報告及財務匯報的查訊報告,以:   (a) 推動受監管人士不斷提高審計和財務匯報的質素; (b) 提醒審計委員會成員考慮我們的調查結果對其服務的上市實體財務匯報及審計的影響;以及 (c) 維持公眾對獨立核數師監管制度的信心。

財務匯報局就中國恒大集團有關持續經營的匯報展開調查

財務匯報局就中國恒大集團有關持續經營的匯報展開調查 2021年10月15日 財務匯報局( 財匯局 )今天展開以下行動:   (1) 就中國恒大集團( 中國恒大 )截至2020 年12 月31 日止年度( 2020 年年度賬目 );以及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的六個月( 2021 年中期賬目 )的財務報表展開查訊;以及 (2) 對羅兵咸永道會計師事務所( 羅兵咸永道 )就2020 年年度帳目進行的審計展開調查( 2020 年年度審計 )。   財匯局透過監察市場活動,在中國恒大2020 年年度賬目、2021 年中期賬目及羅兵咸永道2020 年年度審計的核數師報告中,發現該集團在有關持續經營匯報的充分性方面存在問題。 ... 基於中國恒大於2020 年12 月31 日及2021 年6 月30 日的財務狀況,以及關於其流動性風險和緩解措施的披露,財匯局認為有理由作出以下行動: (1) 就中國恒大2020 年年度帳目及2021 年中期賬目的持續經營評估,以及這些財務報表中有關流動性風險及採納持續經營會計基礎的披露,是否遵從適用的財務匯報準則展開查訊;及 (2) 就羅兵咸永道對2020 年年度賬目持續經營評估的審計工作,以及核數師報告是否遵從適用的審計準則展開調查。   ... 本局向公眾匯報的目的   財匯局展開對中國恒大2020 年年度賬目和2021 年中期賬目的查訊,以及對其2020 年年度賬目審計的調查,旨在提出以下問題,以保障公眾利益: (i) 就有關持續經營的考慮,2020 年年度賬目和2021 年中期賬目是否沒有遵從適用財務匯報準則;以及 (ii) 2020 年年度賬目的核數師報告就此事項是否沒有遵從適用審計準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