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报
完成的查讯及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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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月7日
财务汇报局于2016年11月3日采纳了一份关于一家上市实体截至2012年3月 31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报表( 2012年度财务报表 )及2013年3月31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报表( 2013年度财务报表 ) ( 统称为相关财务报表 )的査讯报告。查讯涉及在相关财务报表中,就某一无形资产在初步确认后的计量方法可能存在不遵从会计规定的事宜。
就上述会计事宜,财务汇报局亦于2018年11月8日及2020年2月4日分别就两家核数师对相关财务报表所进行的审计,采纳了两份调查报告。
有关査讯和调查的详情载列如下:
背景
于2011年12月,该上市实体及其子公司( 该集团 )完成收购一家子公司 ( 该子公司 ),并将一份为期一年的销售合同确认及归类为无形资产( 该销售合同 )。该销售合同规定,除非发生不可抗力或终止合同事件,否则合同将在到期日自动地及无条件地续期。截至2012年3月31日止, 不可抗力或终止合同事件均没有发生。
在2012年度财务报表中,该销售合同在剩余的合同期内(即7个月)摊销。
于2012年6月,该销售合同在无成本及合同的所有重要条款保持不变的情况下获续期18个月,至2013年12月31日止。
于截至2013年3月31日止年度,该集团重新评估与客户的业务关系可能在可预见的未来无限期延续,因此该集团将销售合同的使用年期改为无限期。
不遵从会计规定的事宜
查讯发现:
- 在2012年度财务报表中,该销售合同不应在剩余合同期内摊销。该上市实体应遵照 Hong Kong Accounting Standard ( HKAS ) 38 Intangible Assets ( HKAS 38 )第94段的规定,在决定销售合同的使用年期时考虑到续约条款。
- 鉴于上市实体在决定2012年度财务报表中销售合同的使用年期时没有考虑到续约条款,故此于2012年4月1日的销售合同期初结余存在错误陈述。就2013年度财务报表中决定销售合同的使用年期为无限期而言,并没有明显不遵照HKAS 38规定的事宜。
由于在2015年12月,该子公司连同该销售合同已被出售,因此上述事宜不会产生任何未来财务影响。财务汇报局决定不要求该上市实体追溯性地纠正上述所确认的不遵从事宜。
审计不当行为
就上述事项所进行的调查发现:
- 负责审计2012 年度财务报表的核数师没有遵照以下 Hong Kong Standard on Auditing ( HKSA )的规定:
HKSA 200 (Clarified) Overall Objectives of the Independent Auditor and the Conduct of an Audit in Accordance with Hong Kong Standards on Auditing ( HKSA 200 );
HKSA 230 (Clarified) Audit Documentation ( HKSA 230 );
HKSA 500 (Clarified) Audit Evidence ( HKSA 500 );
HKSA 540 (Clarified) Auditing Accounting Estimates, Including Fair Value Accounting Estimates, and Related Disclosures ( HKSA 540 ); 及
HKSA 560 (Clarified) Subsequent Events 。
- 负责审计2013年度财务报表的核数师及审计项目合伙人没有遵照以下 HKSA的规定:
HKSA 200;
HKSA 230;
HKSA 260 (Clarified) Communication with Those Charged with Governance ;
HKSA 450 (Clarified) Evaluation of Misstatements Identified during the Audit ;
HKSA 500;
HKSA 510 (Clarified) Initial Audit Engagements – Opening Balances ; 及
HKSA 540
- 负责审计2013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控制复核人员没有遵照HKSA 220 (Clarified) Quality Control for an Audit of Financial Statements 的规定,进行客观的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财务汇报局已将调查报告转介香港会计师公会,以决定是否需要采取任何纪律处分,故此相关人士之名称将不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