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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财局谴责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及其他两位人士多次违反审计准则,处以罚款合共港币 45.5 万元,并发出额外持续专业进修指示

因此,会财局认为,该核数师没有适当地进行 2018 年度审计,未能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支持减值评估的合理性。   纪律处分部主管梁惠珊女士表示:「核数师在处理会计及审计以外的专门范畴时,往往需要专家的协助。 ... 他们须要采取严谨的态度,审慎评估其专家工作的充分性,以及管理层对会计估计及处理的判断, 确保财务报告不会出现重大错报。」   在决定适当的纪律处分时,会财局考虑了所有相关情况,包括失当行为的性质、严重性、持续时间、次数及影响,以及立信德豪过往的纪律处分记录及受规管者在本宗个案中的合作行为。   有关会财局所作的决定详情,请参阅 纪律处分行动声明 。   1 当时的股份代号:01386 ;现已除牌。  

会财局谴责容诚(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李伟志及陈健伟违反会财局条例下的注册及通报规定,并处以罚款逾港币 118 万元

会财局考虑到容诚香港及李先生已承认其失当行为,全面接受本局的纪律处分,并与本局达成早期和解,酌情减轻对容诚香港和李先生罚款 20%。但由于先机及李先生于调查期间所作出之答辩前后矛盾,故未能给予最大程度的宽减。   纪律处分部主管梁惠珊女士补充:「本局绝不容忍任何违反会财局条例有关注册及通报的规定。 ... 有关会财局所作的决定详情,请参阅 纪律处分行动声明 。   1 执业法团及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注册编号 M0298。

会财局期望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积极配合、严格遵守会财局条例并及时主动向局方汇报重大关键事件

会财局强调,期望所有会计师事务所充分及主动与局方合作,使局方能高效和有效地履行其法定职能,包括注册、查察、调查、纪律处分及推动会计业界持续发展。   对于延迟主动报告重大关键事件,而随后被发现触犯失当行为或违反会财局条例的会计师事务所或核数师,不论他们是否已被其他本地、内地或海外监管机构作出纪律处分,会财局将毫不犹豫严格执法,彻底追究责任。

会财局就审计缺失谴责尚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及其两位董事,并处以罚款合共港币 60 万元

因此,尚誉、陈女士及颜先生均没有遵守、维持或以其他方式应用《香港审计准则》, 并在其专业工作上有疏忽行为。   纪律处分部主管梁惠珊女士表示:「估值工作涉及专门知识,核数师可能需要委聘估值专家提供协助。然而,行使适当的专业怀疑态度乃核数师应尽之责任, 而此项责任无法由其委聘之专家代为履行。」   在决定适当的纪律处分时,会财局已考虑所有相关情况,包括:   有关失当行为涉及多项审计缺失; 该等缺失性质属一般严重; 失当行为仅限于单一审计项目; 会财局并没有发现任何有意、不诚实或蓄意的失当行为;以及 三名受规管者均没有纪律处分纪录。   有关会财局所作的决定详情,请参阅 纪律处分行动声明

财汇局发布 (i) 谘询总结及 (ii) 2021年度查察报告

谘询总结 谘询总结列出了本局就纪律处分程序及处分方针进行的谘询 所得出的结论。这是本局与持份者进行有效及全面沟通所得出的成果。 ... 纪律处分部主管梁惠珊女士表示:「回应者普遍同意拟议的规管原则,本局对此感到欣喜。 ... 我有信心谘询总结将有助我们以透明及公平的方式,有效率和有成效地履行我们的纪律处分职能。」   适用于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及注册负责人的相关纪律处分政策将于2022 年6 月24 日生效,而适用于专业人士(即会计师及执业单位)的政策将于进一步改革实施后在 2022 年10 月7 日生效。  

会财局谴责陈国强及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干犯会计师失当行为,并处以罚款合共港币10万元

根据会财局条例第 37CA(2)(b) 条,就每项会计师失当行为,最高罚款为港币 50 万元。   会财局纪律处分部主管梁惠珊女士表示:「鉴于律师帐目规则旨在保障客户及公众利益,专业会计师在审核律师行帐簿方面担当重要把关角色,以确定律师帐目的合规性。 ... 本局的处分理据 在决定对该等受规管者的纪律处分时 6 ,本局考虑了所有相关情况,包括:   由于律师帐目规则旨在防止律师行不适当地处理委托给律师行的当事人款项,因此会计师全面审核律师行的帐簿,以确定律师帐目规则是否获得遵从,此项工作至关重要。该等受规管者没有制定适当程序测试律师帐目规则是否获得遵从,会增加律师行潜在滥用当事人款项而未被发现的风险; 没有证据显示该等受规管者的失当行为属有意、不诚实、蓄意或鲁莽; 没有证据显示,该等受规管者的失当行为导致该律师行的当事人款项遗失或被挪用,或对第三方造成任何损失;及 减轻处分的因素,即该等受规管者以往没有被公会及会财局纪律处分的记录。   有关会财局所作的决定详情,请参阅 纪律处分行动声明   1 陈先生现时为香港会计师公会(公会)会员(会员编号:F02965)及执业证书持有人(执业证书编号:P03251)。  

新闻公报

新闻公报 会财局谴责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及其他两位人士审计工作严重违规,处以罚款合共港币145.6万元,并就纪律处分个案首次发出额外持续专业进修指示 2024年12月20日 会财局举办区域监管论坛以重建公众对会计及审计专业的信心 2024年12月2日 会财局欢迎主席的任命 2024年11月8日 会财局发布2023-24年报 2024年10月31日 非公众利益实体审计市场概况 2024年10月30日 会财局致力加强香港财务汇报可信度的承诺 2024年10月29日

国家财政部监督评价局与财务汇务局 实现有效跨境合作

我期待这卓越的合作精神可延展至本局全方位的监管职能包括查察、调查及纪律处分,这对达至有效的监管成果十分重要。」   财务汇报局主席黄天佑博士说:「在过去数月,新型冠状病毒的肆虐带来很多实务上的挑战,但在财政部监督评价局的鼎力协助下,本局能够获取存放于内地的7 个调查个案审计工作底稿。 ... 双方的合作范围是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包括查察、调查及纪律处分监管审计业界。   备忘录让双方能够在相互依赖的原则下交流信息,在各自职权范围依照相关的法例监管审计业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