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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汇局总结一家上市实体没有确认股本权益的减值亏损,以及其核数师未能识别错报

根据经修订的财务汇报局条例的过渡性条文,由于相关审计于 2019 年 10 月 1 日前完成,调查报告已转介至香港会计师公会,以确定是否需要采取纪律处分。 ... 上市实体亦没有根据 HKAS 1 及 HKAS 7(见下文)的规定,在 2016 年财务报表中披露其确定是否存在客观证据时所作的判断。   核数师在审计质素方面的缺失   核数师未能识别上述重大错报,因此发出不适当的无保留审计意见。 ... 本局公开报告的目的   财汇局公布采纳有关上市实体的审计调查报告及财务汇报的查讯报告,以:   推动受监管人士不断提高审计和财务汇报的质素; 提醒审计委员会成员考虑我们的调查结果对其服务的上市实体财务汇报及审计的影响,以及 维持公众对独立核数师监管制度的信心。

财汇局发现核数师未能适当处理已识别的错报,并在确定整体重要性时未有适当运用专业判断

根据经修订的财务汇报局条例的过渡性条文,由于相关审计已于 2019 年 10 月 1 日前完成,财汇局已将该调查报告转介香港会计师公会,以决定是否需要采取任何纪律处分。 ... HKSA 220 Quality Control for an Audit of Financial Statements 说明项目质素监控审视员应就项目团队作出的重大判断,以及在编制审计报告时作出的结论,进行客观评估。   HKSA 260 Communication with Those Charged with Governance 说明核数师在审计财务报表时与管治层沟通的责任。   ... 本局公开报告的目的   财汇局公布采纳有关上市实体的审计调查报告及财务汇报的查讯报告,以:   (a) 推动受监管人士不断提高审计和财务汇报的质素; (b) 提醒审计委员会成员考虑我们的调查结果对其服务的上市实体财务汇报及审计的影响;以及 (c) 维持公众对独立核数师监管制度的信心。

会财局谴责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及其他两位人士审计工作严重违规,处以罚款合共港币145.6万元,并就纪律处分个案首次发出额外持续专业进修指示

会财局谴责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及其他两位人士审计工作严重违规,处以罚款合共港币145.6万元,并就纪律处分个案首次发出额外持续专业进修指示 2024年12月20日 会计及财务汇报局( 会财局 )就下列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及其执业董事于截至 2011 年 3 月 31 日年度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年度的连续六年期间,就香港上市公司中国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该公司 )及其附属公司(统称 该集团 )的审计(分别为 2011 年度至 2016 年度审计 )多次违反审计准则,对其作出处分:   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注册编号 M0200)( 立信德豪 ); 卢毅恒( 卢先生 ),即 2011年度和2012年度审计的项目合伙人;及 林鸿恩( 林先生 ),即 2013年度至2016年度审计的项目合伙人。   ... 会财局发现,在 2011 年度至 2016 年度审计期间,受规管者在评价有关供水安排的会计处理时,没有执行适当的审计程序、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及作出适当的专业判断。 ... 因此,受规 管者在相关审计年度期间多次严重违反审计准则,干犯会计师失当行为。  

财务汇报局就中国恒大集团有关持续经营的汇报展开调查

财务汇报局就中国恒大集团有关持续经营的汇报展开调查 2021年10月15日 财务汇报局( 财汇局 )今天展开以下行动:   (1) 就中国恒大集团( 中国恒大 )截至2020 年12 月31 日止年度( 2020 年年度账目 );以及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的六个月( 2021 年中期账目 )的财务报表展开查讯;以及 (2) 对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 罗兵咸永道 )就2020 年年度帐目进行的审计展开调查( 2020 年年度审计 )。   财汇局透过监察市场活动,在中国恒大2020 年年度账目、2021 年中期账目及罗兵咸永道2020 年年度审计的核数师报告中,发现该集团在有关持续经营汇报的充分性方面存在问题。 ... 基于中国恒大于2020 年12 月31 日及2021 年6 月30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关于其流动性风险和缓解措施的披露,财汇局认为有理由作出以下行动: (1) 就中国恒大2020 年年度帐目及2021 年中期账目的持续经营评估,以及这些财务报表中有关流动性风险及采纳持续经营会计基础的披露,是否遵从适用的财务汇报准则展开查讯;及 (2) 就罗兵咸永道对2020 年年度账目持续经营评估的审计工作,以及核数师报告是否遵从适用的审计准则展开调查。   ... 本局向公众汇报的目的   财汇局展开对中国恒大2020 年年度账目和2021 年中期账目的查讯,以及对其2020 年年度账目审计的调查,旨在提出以下问题,以保障公众利益: (i) 就有关持续经营的考虑,2020 年年度账目和2021 年中期账目是否没有遵从适用财务汇报准则;以及 (ii) 2020 年年度账目的核数师报告就此事项是否没有遵从适用审计准则。  

会财局谴责富睿玛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及致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未能适时归档审计文件而存在广泛及系统性缺失,分别处以罚款港币 140 万元及 232 万元

会财局:   公开谴责玛泽及致同; 对玛泽处以罚款港币 1,400,000 元及命令玛泽缴付会财局的调查费用及开支;及 对致同处以罚款港币 2,320,000 元及命令致同缴付会财局的调查费用及开支。   审计记录是核数师证明其遵守审计准则的主要方式。妥善及完整的记录在提升审计质素及降低违反准则的风险方面发挥双重作用。这些记录不仅为核数师提供所执行的工作和支持其结论的证据,同时也有助于事务所内部审视人员及外部查察员评估其审计质素。因此,审计记录对所有公司的审计,无论公众利益实体审计项目与否,均至关重要,绝非纯粹行政琐务。   适时归档审计记录至为关键,有助确保审计记录在归档后不会被不当修改或篡改,从而维护审计记录的完整性。

财汇局发现核数师未能获得充分适当的证据来评估因收购产生的商誉计量和减值估算

根据经修订的财务汇报局条例的过渡性条文,由于相关审计已于 2019 年 10 月 1 日前完成,财汇局已将该调查报告转介香港会计师公会,以决定是否需要采取任何纪律处分。 ... 本局公开报告的目的   财汇局公布采纳有关上市实体的审计调查报告及财务汇报的查讯报告,以:   (a) 推动受监管人士不断提高审计和财务汇报的质素; (b) 提醒审计委员会成员考虑我们的调查结果对其服务的上市实体财务汇报及审计的影响;以及 (c) 维持公众对独立核数师监管制度的信心。   ... HKSA 500 (Clarified) Audit Evidence 解释了财务报表的审计中,审计证据如何组成, 并阐述了核数师在设计和执行审计程序的责任,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从而作出合理结论,形成核数师意见。  

会财局强调管理层定立正确高层定调的重要性

会财局强调管理层定立正确高层定调的重要性 2024年6月27日 会计及财务汇报局( 会财局 )今天发布一篇题为《 定立及巩固高层定调以实现高质素审计 》 的文章,旨在强调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层在定立和巩固高层定调方面的重要性,以培养着重 道德操守、诚信及致力于审计质素的文化。   文章解释了高层定调在建立及维持道德操守、合规为本及着重质素的文化方面的重要性, 以减少会计师事务所的非法或不道德行为,从而提高审计质素并促进人才发展。会计师事务所的管理层与项目团队之间保持一致的定调,将确保审计人员遵循其定调,并反映于审计工作中。   高层定调应优先考虑专业性而非商业性因素,确保商业考虑不会促使其作出损害审计质素的决策。正确的定调对促进专业怀疑态度方面亦发挥关键作用,这对于提高审计质素至关重要,是审计专业人员工作态度上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财汇局发现一家上市实体未能就两家被投资方的权益作恰当会计处理,其核数师亦未能识别错报

根据经修订的财务汇报局条例的过渡性条文,由于相关审计于 2019 年 10 月 1 日前完 成,财汇局已将该调查报告转介香港会计师公会,以决定是否需要采取任何纪律处分。 ... 由于上述失误,核数师对 2013 年财务报表和 2014 年财务报表发表无保留意见并不恰 当。   审计项目质素控制复核人员也未能对审计项目团队就被投资方 A 和被投资方 B 权益的 会计处理方面作出的判断,以及结论作出充分的客观判断。   ... 本局公开报告的目的   财汇局公布采纳有关上市实体的审计调查报告及财务汇报的查讯报告,以:   (a) 推动受监管人士不断提高审计和财务汇报的质素; (b) 提醒审计委员会成员考虑我们的调查结果对其服务的上市实体财务汇报及审计的 影响;以及 (c) 维持公众对独立核数师监管制度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