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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汇报局发布有关进一步改革会计专业的沟通及谘询文件

谘询文件包括以下五份与纪律处分程序及处分方针相关的文件:   A. 《会计及财务汇报局纪律处分程序概述》; B. ... 除上述五份文件,我们亦在谘询文件中加入下列三份沟通文件,让公众了解本局的纪律处分权力及鼓励合作的方针:   F. 《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及注册负责人纪律处分政策》; G. ... 谘询旨在让持份者了解本局的理据及收集他们的意见,以确保本局在有效纪律处分制度下所拟议的政策符合公众期望。   纪律处分部主管梁惠珊女士在介绍谘询文件时表示:「在制定拟议政策及程序时,我们旨在于维持公平、公正和透明度,以及确保有效率和有效地解决纪律处分个案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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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财局谴责中正天恒会计师有限公司逾期履行本局发出的要求,并处以罚款港币8万元

如于 2022 年 6 月 23 日发布的有关会财局纪律处分程序及处分方针的 谘询总结 所述,向受规管者指导本局如何应用已发布的政策和指引的最适当方式,是透过纪律处分程序中所得的经验及案例。 ... 以和解方式处理纪律处分个案带来多项裨益,包括:加快纪律处分程序、为本局及受规管者节省时间及资源、确保本局所关注的受规管者行为能够得到及时处理,以及使本局得以迅速向公众传达纪律处分的结果,让公众更了解本局如何应用监管原则。   ... 一般而言,受规管者在纪律处分过程中越迟与本局达成和解,本局给予受规管者的宽减便会越少。  

会财局就胡锦诚因内幕交易裁定犯会计师失当行为作出谴责并罚款港币 20 万元

在决定适当的纪律处分时,会财局已考虑所有相关情况,包括失当行为的性质、严重性、持续时间、次数及影响。 ... 有关会财局所作的决定详情,请参阅 纪律处分行动声明 。    1 当时的股份代号:963。   2 若胡先生将来申请执业证书,会财局在确定其是否为适当人选时,会将本纪律处分记录纳入考量。

会财局首次就多个执业单位未能遵守打击洗钱指引的规定作出处分,并处以罚款合共港币 290,000 元

基于栢淳承认其失当行为、与会财局合作并全面接受纪律处分,罚款获得酌情减轻。    有关王先生、何霭璇会计师行及何先生的纪律处分决定    会财局于 2025 年对另外两间小型执业单位(即王先生及何霭璇会计师行) 5 进行查察,发现其存在性质相若的严重缺失,包括:   缺乏为遵守打击洗钱指引而必须具备的基本政策、程序及监控措施; 未有适当地进行客户尽职审查;及 未有适当地就客户实体的名称与制裁名单进行查核。   ... 有关会财局对栢淳所作的决定详情,请参阅 纪律处分行动声明 。    有关会财局对王先生所作的决定详情,请参阅 纪律处分行动声明 。    有关会财局对何霭璇会计师行及何先生所作的决定详情,请参阅 纪律处分行动声明 。   1 栢淳为会财局注册的执业法团及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编号: M0607)。

上诉法庭驳回蒋森林及蒋森林会计师行的上诉许可及暂缓执行申请

复核审裁处此前维持本局的纪律处分决定,即对相关受规管者作出处分,包括暂时吊销事务所及个人的注册三年、取消及命令其在三年内不得获发执业证书、公开谴责以及合共罚款港币 50 万元。 ... 上诉法庭拒绝在处理许可申请期间颁布暂缓执行命令,意味着受规管者的申请不会对纪律处分的生效时间造成任何延误。因此,会财局施加的所有纪律处分,包括对受规管者作出的三年暂时吊销注册命令(由 2025 年 5 月 22 日至 2028年 5 月 21 日),均继续有效。   纪律处分部主管梁惠珊女士在回应有关判决时表示:「上诉法庭的判决确认会财局的纪律处分决定理据充分,并且完全恰当。

会财局谴责德勤及其两名项目合伙人就两间前香港上市公司的审计存在多项缺失,并处以罚款逾港币 190万元

因此,两宗个案均涉及重大公众利益,而审计工作存在不足之处,可能会削弱公众对审计质素的信心; 在失当行为发生时,德勤于香港会计师公会有不合规记录; 王先生和麦先生没有被纪律处分的记录;及 受规管者与会财局合作,接受局方的调查结果及纪律处分,从而促成及早解决两宗个案。   纪律处分部主管梁惠珊女士表示:「收入是财务汇报的关键绩效指标,容易受到管理层操控。 ... 有关会财局对天合集团审计所作的决定详情,请参阅 纪律处分行动声明 。   有关会财局对桑德国际集团审计所作的决定详情,请参阅 纪律处分行动声明 。  

会财局就邓裕楠公然漠视两项会财局的法定要求,暂时吊销其注册十八个月,并处以罚款港币 20 万元

会财局认为,邓先生并无合理辩解而没有遵从该两项法定要求,构成专业方面的不当行为。在决定适当的纪律处分时,会财局考虑了所有相关情况,包括失当行为的性质、严重性、持续时间、次数及影响。 ... 邓先生没有被公会及会财局纪律处分的记录。   纪律处分部主管梁惠珊女士补充:「专业会计师遵守有关打击洗钱的规定,对维护香港金融体系的诚信至关重要。本局绝不容忍任何意图妨碍会财局就反洗钱合规事宜进行查察和调查的行为,并会果断采取纪律处分行动。」   有关会财局所作的决定详情,请参阅 纪律处分行动声明 。